租金補貼7/21受理申請 首度納入非合法違章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每年吸引許多民眾申請的住宅租金補貼,將於本週五(7/21)受理。根據內政部統計,今(106)年住宅租金補貼計畫戶數共6萬1,051戶,與去(105)年相比增加4,075戶名額,年增幅7.1%。新北市租金補貼戶數最多,共達1.3萬戶,而高雄市與台北市也都有超過9,200戶。

尤其,今年增加若是租非合法違章建物居住,也能提出申請,只要105年12月23日之前,已承租非合法違章建物達一年以上,可提出申請日前半年內繳納自來水費、電費、房屋稅等證明,以及非向直系親屬租屋的切結書等文件即可。

補貼金額以台北市最高,視核定家庭所得條件發放每月3,000至5,000元,如果申請人生育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或列冊為台北市低收入戶,還可再各加碼1,000元,最高補助可達7,000元;新北市、桃園市與台中市補貼金額為4,000元;台南市、高雄市為3,200元。

內政部表示,住宅租金補貼的申請人,須年滿20歲且家庭成員沒有自用住宅,同時所得、財產均有限制,像是台北市家庭年所得須低於128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5萬4,404元;高雄市則為家庭年所得須低於58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1萬9,412元。

事實上,過去這項租金補貼申請,原本規定必須要住在合法建築物才可申請,但著眼於弱勢家庭多承租非合法違章建物,因此今年放寬希望可幫助到最弱勢的家庭,逐步改善負擔能力後,能夠慢慢移轉至安全、合法的租屋。

內政部指出,過去民眾在開辦當天即湧入辦理,而現在各縣市政府陸續提供便民措施,以高雄市為例,首創開放健保卡、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請,並提供到府收件、網路補件與假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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