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從事非許可工作 雇主恐罰75萬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民眾即使是他人合法申請的移工也不得非法聘僱或容留從事工作。(圖/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民眾即使是他人合法申請的移工也不得非法聘僱或容留從事工作。(圖/台南市政府)

[NOWnews今日新聞]因疫情因素,部分合法移工因加班機會變少而利用下班時間非法打工,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民眾即使是他人合法申請的移工也不得非法聘僱或容留從事工作,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75萬元罰鍰,勞工局將持續以移工和雇主的立場為出發點,製作相關宣導資料,讓移工和雇主都可以安心的在台南市打拼,具體落實黃市長偉哲「希望家園」理念。

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表示,去年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占居第1,和違反第44條「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相加占去年裁處案件總數50.4%,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移工「非失聯身分」、「沒有支付薪水」就不會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虞,但其實只要容留未經申請許可的移工從事工作,不論身分是失聯或他人申請聘僱的合法移工,都將處以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緩,5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圖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

此外,勞動部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移工一站式服務」,提供雇主自國外新聘及聘僱逾5年以上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透過3天2夜之住宿安排及講習課程,一站式完成權益講習,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入國通報、職災保險及全民健保等5項法定申辦事項,使移工加速認識臺灣法令、適應生活與工作、提升相關法令知能及重要權益;完成講習後再由雇主或仲介安排接送返回雇主處工作,勞工局特別提醒雇主第三天完訓接回時務必要記得依規定帶移工做入國健檢,以免逾期受罰。

勞工局王局長鑫基補充,為了讓企業、移工都可以安心的在台南工作、生活,將持續因應時事、需求編印多元語言宣導資料,目前也針對電動機車相關規定印製多國語言宣導海報,持續透過生活計畫照顧查察等多元管道提供給雇主和移工,有需求的民眾可以至本局網站下載或來電索取(電話:民治市政中心06-6373463、永華市政中心06-2951052),勞工局將免費提供以實踐市長「希望家園」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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