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查獲美籍猥褻犯 依法驅逐出國
移民署表示,有關曾在美國涉犯猥褻案之美國籍W男,經該署會同警方於臺北市松山區查獲後,隨即帶返北區事務大隊桃園市專勤隊進行清詢,就其來臺目的與在臺活動進行了解,經查W男在臺期間曾從事與許可目的(觀光)不符之工作,已依法驅逐出國。
移民署說明,W男本次是以觀光旅遊目的來臺,十月二日自桃園機場搭乘捷運到臺北車站,再搭計程車到臺北市區飯店住宿四天,之後自行透過網路搜尋到北市民生東路五段某大樓之分租雅房居住。
W男來臺後,主要均在包含臺北101等北部知名景點旅遊,另經查W男在臺停留期間,經友人介紹,曾於北市某旅館從事打掃及清潔等臨時工作。W男在臺期間曾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工作,及相關人士涉及非法僱用情事,移民署將依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W男除在國外有犯罪紀錄外,來臺亦從事與許可目的(觀光)不符之工作,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規定,移民署日昨依法強制驅逐出國,遣返W男至其原籍國美國,並於其出國後管制其再入國,以保障民眾及社會安全。
移民署強調,該署將持續與各執法機關合作,共同查緝非法外來人口,秉持專業持續強化外來人流管理,維護我國公共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