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改3訴求 許虞哲允再精算

工商時報【譚淑珍╱台北報導】 為減輕中小企業稅負壓力,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林慧瑛當面向財政部長許虞哲請命,盼稅改能考量中小企業能力,建議不同企業規模應適用不同的營所稅稅率,許虞哲也當場釋出善意表示,願意再精算稅收及稅目,看是否有空間可再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負。 為求取稅改的最大共識,許虞哲在國庫署長李慶華的陪同下造訪中小企業總會,林慧瑛當面向許虞哲提出包括「營所稅率調高應考量中小企業能力」、「取消未分配盈餘課稅」及「不合時宜的貨物稅,也應同步廢止」等三訴求。 不過,許虞哲除願意再精算稅收及稅目,看是否有空間再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負外,對未分配盈餘課稅及貨物稅都堅守既定的立場。 林慧瑛說,這次稅改將營所稅由17%提高至20%,對中小企業而言,相較於大企業,在籌資管道上本來就不容易、租稅優惠的適用也比大企業來得低,調高營所稅的稅負負擔,對中小企業就更顯加重。 她也以日、韓的法人稅是三進位的累進稅率為例說明,其中,中小企業的法人稅率為10%,建議財政部,若要調高營所稅率,應依企業規模適用不同稅率,或者仍維持現行17%不變。 同時,林慧瑛強烈主張,應取消未分配盈餘課稅。她說,未分配盈餘可說是中小企業「救命錢」,中小企業普遍都有資金籌措不易的難題,因此,未分配盈餘等同是企業「儲本」,藉由保留盈餘來累積自有穩定資金,以因應企業轉型、投資擴展及經營周轉的需要。 林慧瑛直言,這次稅改肩扛「改革」之名,就應徹底解決保留盈餘的問題,而不非只是迂迴的將10%稅率降為5%而已。 她同時認為,既然要稅改就應同時將不合時宜的稅制,進行同步檢討、改革,特別是如今對財政收入貢獻不多、也早該廢止的貨物稅。 貨物稅,早期是以奢侈名義課徵,如今許多應稅品項,如包裝飲料、液晶電視等,已多類屬民生用品,林慧瑛因此建議,既然名為稅「改」,就該把不合時宜的稅制也一併「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