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開腿翹腳大露小褲褲 同業批:有羞恥嗎?

去年7月間,某航空公司一名陳姓空姐,正在松山機場中的待命室中待命。穿著制服躺臥沙發上的她,不時兩腿大開翹腳、翻來覆去,裙下的內褲大曝光!現場有其他空姐看不下去,將陳女的「不雅儀態」拍照下來上傳網路,痛批:「有羞恥就不要再犯!」。事後陳女得知此事大為光火,怒告2名上傳照片的空姐涉犯《個資法》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然而案經審理,台北地檢署卻認為,那些照片都有在陳女的臉及名牌上打馬賽克,且該處為公開場所,因此將2女不起訴處分。

根據拍下陳女照片的空姐透露,當時經過機場待命室,發現陳女穿著制服躺在沙發上,由於她穿著高開衩短裙,又沒穿絲襪,因此內褲不斷曝光;不料陳女卻對此絲毫不在意,還不斷地開腿、翹腳、翻來覆去,姿勢極為不雅觀。有其他目擊現場的空姐傻眼痛批,「在公司服務25年了,從沒看過有人穿著制服,還做出這麼不雅的動作!況且就算只是待在待命室中,也是有領薪水啊!」

事後這名拍下照片的空姐,將照片傳送給其他的空服員;另有一名空姐則將此照片後製處理,把陳女的臉和名牌都打上馬賽克後,上傳至空服員的內網論壇中,表示要給新進人員一個警惕:陳女穿著制服卻做出此種不雅舉動,將會讓公司形象受損。

但發現此事的陳女非常憤怒,立刻控告2女涉犯妨害秘密等罪;陳女還加碼指控,將自己的照片上傳內網論壇的那位空姐,竟還留言批評她道「若還有羞恥就不要再犯!」、「如果是我女兒,我會海扁她!」等語,已涉犯加重誹謗罪。

不過案經調查,檢方認為機場的待命室屬於公共空間,拍攝陳女躺臥在沙發上的照片,並不構成妨害秘密罪;另外,上傳網路的照片都有打上馬賽克,其實並未暴露陳女的真實身分,因此也未構成加重誹謗與妨害《個資法》等罪,最後將2名空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