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費8成留地方 議員促力爭

中國時報【陳世宗╱台中報導】 台中火力發電廠是中部最大的汙染源,台中市議員張雅旻等18日指出,中火空汙長年荼毒中部鄉親,但依現行中央法令,電廠所繳納的空汙費中央還要抽4成,地方只能拿到6成;市府應向中央爭取讓8成空汙費留在地方。台中市長林佳龍表示,將向中央據理力爭,由地方主導分配空汙費。 市議員張雅旻、邱素貞、蔡雅玲、謝明源、江肇國、翁美春、王立任、張玉嬿、謝明源、何敏誠、曾朝榮、楊典忠與劉淑蘭等,18日在議會肯定市府拿出魄力,管制與約束台中火力發電廠。 張雅旻指出,依據中央法規的規定,廠商在地方製造空氣汙染,但所繳交的空汙費,中央還要抽4成,地方僅可拿到6成;建議應該要將地方分配的比例,提高到8成,以符專款專用,並留在地方,才符合環境正義。 市議員黃馨慧、李中說,相較民間業者積極配合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市府採取雙重標準,放縱台中火力發電廠消極不作為;永豐餘、中龍公司均依自治條例,將於107年12月底前完成生煤儲存室內化,只有中火107年才要決標發包,110年完成第1座、113年完成第2座。 林佳龍指出,市府明年自行編列3000萬元預算,作為汰換中小型燃油鍋爐改為燃氣鍋爐,使用7100萬元空汙費作為補助二行程機車退場,這些支出可能排擠其他防治空汙費用;盼中央調整空汙費比例,改為中央2成、地方8成,以符環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