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官兵違常行為移送憲調偵處 以維綱紀

(軍聞社記者董權輝臺北17日電)空軍司令部今日針對媒體報導「士官長A伙房食材邀下屬聚餐,還收錢牟利遭送辦」一事表示,空軍所屬松指部張姓士官長於106年2月間要求同仁至餐廳拿取食品,並於職務宿舍聚餐及向同仁收取金錢等情,單位已依刑懲併行原則,除核予記過乙次懲處外,並移請臺北市憲兵隊依法偵辦,以釐清案情。

空軍司令部進一步表示,有關張士運用「預維費所購買之木材製作手工藝品轉賣」,經查,張士確曾利用木材之餘(廢)料,再利用製成小茶几等物品擺置於營內辦公處所使用,並無圖利、浮報或轉賣牟利等情事。

空軍司令部強調,對於所屬違常行為,均秉「依法行政」原則,移送憲調單位偵處,以維綱紀,並援引案例加強軍、法紀宣教,以強化官兵守法、守紀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