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電3年 8業者補繳5857萬電費

中國時報【陳淑芬╱台中報導】

吳姓兄弟開設台中節能電業公司,自2014年起為八大行業、餐廳、游泳池等8家業者,涉嫌以倒撥電表及破壞齒輪等方式長期竊電,不法獲利高達1500萬元,台中地檢署依加重竊盜罪起訴兩兄弟及8家業者,台電並向業者追償竊電金額共5857萬多元。

起訴指出,從事電纜線配置、安裝的吳姓兄弟,2014年間從住處開始嘗試竊電,發現效果不錯,2015年對外招攬生意,以電氣設備維修保養名義,為八大行業及餐廳等業者,以倒撥電表計量指數、破壞電表內齒輪,或使電表內的電流短路,讓轉速變慢等方式竊電。

涉案8家業者包括KTV、舞廳、游泳池、電子遊戲場、餐廳、遊戲場等,吳姓兄弟與業者約定以節省電費的5成至7成,或每月收1萬5千元至13萬元為報酬。

本案是廉政署中部調查組2016年追查台電風紀案時發現,廉政官檢測涉案業者的電表後認定涉嫌竊電,並發現吳姓兄弟為躲避查緝,還在電表前方裝設遠端監控攝影機,聘用2名員工監看台電人員到場抄表日期,以免倒撥度數過頭而引起台電注意。

此外,檢方還追出4名台電人員曾接受吳姓兄弟喝花酒,但未協助竊電,均移送台電行政懲處。

因《電業法》規定違規用電追償時間為1年,台電依追償電費公式核費,8家業者及吳姓兄弟住處的竊電金額共5857萬餘元,其中,賴姓業者一人就高達2696萬餘元,有多名業者已清償竊電金額2161萬餘元與台電和解。檢方請求法院對吳姓兄弟、賴男等未與台電和解的業者判處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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