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涉收賄案起訴12人 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現任立法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等12人,並移審北院。前立委陳唐山獲不起訴處分。

被起訴者除了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外,還包括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

統領百貨第二代翁華利及涉嫌貪污罪部分,北檢予緩起訴處分;另外,陳唐山等人被控涉及貪污罪部分,檢方予不起訴處分

檢調調查,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涉嫌透過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陳唐山、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另外,趙正宇涉嫌透過郭克銘收受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賄賂,施壓營建署,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並變更為殯葬用地。檢調在趙正宇家中查扣新台幣920萬元。

北檢7月3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65路搜索,並約談63人到案,訊後聲押李恆隆、郭克銘、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多人獲准。(編輯:李亨山)109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