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要台銀告中投 台銀:無立場訴訟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1日電)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日前發函台銀,要求台銀以實質受害者立場,對中投公司賤賣中影公司股權提出民、刑事訴訟。台銀今發聲明指出,中投公司出售中影股權,台銀無提出訴訟的立場。

管碧玲日前透過臉書發文表示,中投公司2006年賤價出售中影公司股權,台銀持有中影逾14%股份,身為大股東,台銀不該對此默不作聲,因此她已發函給台銀,要求台銀以實質受害者立場,對中投公司與相關對象提出民、刑事訴訟。

對此,台銀今天發出聲明指出,中投公司出售中影股權給第三人,是屬於股東之間的股份讓受行為,並不影響台銀的股東權益。台銀財務部門主管說:「中投公司要把自己的股份賣掉,甚至送人,影響的是中投公司自己股東的權益,台銀的權益並未受損。」

他強調,中影並非上市櫃公司,中投公司與第三方進行股權交易時,買賣雙方對於交易價格,都會有一套評估標準,且評估市價與實際交易價格,本來就會有落差。

此外,2006年6月中影公司股東會曾決議以每股新台幣10元收回台銀特別股300萬股,台銀立即表達不同意並提起訴訟,歷經多年訴訟,終至2011年3月獲最高法院判決台銀勝訴定讞,台銀股權獲得確保。

台銀表示,就中投公司與其相關企業出售中影公司股權是否低售,台銀非權利義務之一方,不影響台銀權益,台銀目前尚無提出訴訟的立場。不過,台銀身為持有中影公司逾14%股權的股東,仍會一本過去捍衛公股權益立場,嚴謹監督中影公司經營與資產交易,確保公股權益。10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