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許毓仁領銜跨黨派力推亞洲首部安樂死專法 盼本會期速三讀《尊嚴善終法》

由立法委員許毓仁領銜提案、我國第一部安樂死專法《尊嚴善終法》於日前經立法院一讀通過,許毓仁、曾銘宗於今(一)假立法院舉辦「尊嚴善終:決定自己的最後一哩路」記者會。許毓仁表示:「身而為人我們無法選擇來到世界的方式,但我們應該要有權力選擇如何走完最後一哩路。」記者會邀請傅達仁的兒子、安樂善終立法促進會理事長傅俊豪、曾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公投的嘉義基督教醫院醫師江盛、長期關注善終議題的紀岳良律師、新北市第一選區立法委員參選人洪孟楷以及曾在衛福部服務過的台北市議員張斯綱。許毓仁並協同與會的成員一起向各界極力喊話:「尊嚴善終,立法三讀!」 許毓仁說明《尊嚴善終法》的五大重點:第一,病人申請尊嚴善終應符合三個臨床條件,包括無法治癒之疾病、無法忍受之痛苦且醫師及病人皆認為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第二,病人需提出三次正式申請及最終確認;第三,病人情況應經過專業醫療團隊謹慎評估;第四,設立尊嚴善終審查委員會,進行事前審查及事後調查;第五,醫師得拒絕參與尊嚴善終。 許毓仁指出,國際「醫師協助自殺」( Physician Assisted Suicide )及「自願積極安樂死」(Voluntary Active Euthanasia )合法化之現況,自願積極安樂死及協助自殺皆合法之國家或地區包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加拿大、澳洲維多利亞省。又協助自殺已合法之國家或地區包含:瑞士、奧地利、芬蘭、德國、美國九個州。當地的醫學會多為跟隨合法化的趨勢更改其立場,轉變成不反對或有條件支持自願積極安樂死及醫師協助自殺。在在顯示安樂死在國際社會上,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甚至是應當要被法律所保障的一種權利。 傅俊豪分享,他陪同父親傅達仁先生遠赴瑞士善終的經驗。他表示由於台灣還沒有安樂死合法化,所以高齡八十六歲、罹癌二年的傅達仁先生必須遠赴瑞士兩次、花光積蓄三百多萬,才能得到尊嚴的善終。傅俊豪補充,儘管傅達仁也有接受安寧緩和治療,但大量的止痛藥仍有其極限,對傅達仁而言這是「坐慢車抵達終點」,而尊嚴善終是「坐快車抵達終點」。如果《尊嚴善終法》三讀通過,就能夠減少病人不必要的痛苦及後代子孫的困境並維持病人的尊嚴。 洪孟楷強調,尊嚴是每個人的權利,相信透過完善的立法、專業醫療團隊的判斷、法律專業人員認證及尊嚴善終審查委員會的最終審核,將能保障每個人的權益與尊嚴。洪孟楷補充,社會上不乏有人因為久病厭世而以徒增痛苦的方式結束生命。張斯綱也感慨地表示,臨床現場經常看到臨終病人的家屬在拔河,也常因此發生家庭的爭執,甚至持續到病人離世後依然存在。他們呼籲衛福能將該法列為優先法案,並期望這會期能夠儘速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