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案獲判無罪 趙正宇:可以對女兒說爸爸沒有貪汙

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立委集體收賄案今(6)日上午宣判結果出爐,其中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犯貪汙、財產來源不明部分獲判無罪,逃稅部分則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趙正宇發聲明表示,從政以來一直謹言慎行,連開會的便當都沒吃過一個,清楚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對於社會的影響有多大,總算可以對女兒說,「你爸爸沒有貪汙,他對得起所有投給他的人。」

趙正宇聲明稿中感性寫下,「兩年前的8月8日是我被羈押的日子,那天我要去開羈押庭前,我女兒對我說回來後要請我吃父親節大餐,因為我受委屈了,那天我對她說,他們不會相信我是無辜的,今天我大概是回不來了,說完後,她和我太太滿臉淚痕,那個畫面,至今都迴盪在我腦海中。經過兩年漫長的日子,今年我總算可以陪著她們,過一個安心的父親節了。」

趙正宇提到,去年12月涉及貪污的部分已不起訴處分確定,但很多民眾到現在可能都還以為他有貪汙,這大概是身為政治人物的原罪,「就算你是清白的,只要碰上了官司,不論結果,都再沒有人會相信,哪怕我在一開始就已經說明了一切,包括我所有的財產來源」。趙正宇說謝謝法官從無保請回到最終判決,給了最絕望的人一絲安慰,也希望再沒有人遭這一切。

趙正宇逃稅部分則遭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對此他表示一直以為必須作為仲介者為職業,受領的仲介費才需要報稅,得知稅法上認定並非如此後,馬上補繳所有稅金,並捐贈一台消防勤務車,雖主觀上並無犯意,作為政治人物就應該要熟悉相關法規,透過自我懲罰,希望也能讓民眾引以為誡,在報稅時要更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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