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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收賄案!高院首開庭 蘇震清請假

台北市 / 葉玉娜 劉俊男 報導

史上最大宗的立委跨黨派集體受賄案,其中4名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徐永明都遭判7年以上重刑,4人和台北地檢署都提出上訴,今(21)日高等法院首次傳喚蘇震清、陳超明以及兩人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梁文一出庭二審,陳超明在庭上,不斷否認犯罪,說自己根本不知道政治獻金是李恆隆給的,當時也拒絕舉辦公聽會,但這次遇到曾經接下林益世收賄案的法官,當時二審比一審還重判將近一倍,這次審判結果還有待觀察。

面對鏡頭,直說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他是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因為2019年的立委集體收賄案,遭判刑7年8個月,多名立委和台北地檢署上訴後,高等法院16日首次傳喚,無黨籍立委蘇震清陳超明,以及兩人的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梁文一出庭審理,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說:「後面是有一個非常龐大的,已經存在20年的,台灣有史以來最大金額的官商勾結。」

回顧整起案件,2019年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恆隆,為了爭奪SOGO經營權,透過白手套郭克銘買通立委,向經濟部官員施壓,推動《公司法》修法,多名立委因為收賄違背職務被起訴,台北地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說:「被告蘇震清廖國棟及陳超明,三位都是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一審判收賄金額最多的蘇震清10年,立委陳超明7年8個月,廖國棟8年6個月,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個月,案外案的無黨籍立委趙正宇也被依逃漏稅判刑6個月,16日二審首開庭,陳超明表示判他有罪明顯就是政治迫害,說他當時根本不知道政治獻金是李恆隆給的,自己打給經濟部也是正當程序流程,當時也拒絕幫忙召開公聽會,否認自己有罪,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也說是對方自己找上門,沒有主動去聯絡要錢,而蘇震清則告假,由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出庭,希望可以爭取減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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