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貨物稅條例 節能家電退稅再延長2年

立院三讀貨物稅條例,節能家電退稅再延長2年。(本報資料照片)
立院三讀貨物稅條例,節能家電退稅再延長2年。(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三讀《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現行新購節能家電每台最高減免2000元措施,原先將在今年6月14日到期,未來將延長2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

依據經濟部估計,目前10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835萬台,占家庭現存數量達25%。為達成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將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2年,至2025年6月14日止,函請立法院審議。

草案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時,部分立委認為退稅額度、延長年限等內容仍有討論空間,決議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上午主持黨團協商,各黨團同意按照行政院版本延長2年,最高退稅金額維持2000元。

三讀條文通過,續延長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2年至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