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醫師法》 爭議12年的波波醫師今年底落日

長達12年的「波波醫師」爭議將於今年底畫上句點。立法院院會今(5月30日)三讀通過《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備受矚目的「波波條款」限縮國外醫學生考照規定,自明年起持國外學歷報考醫師國家考試前,需先通過學歷甄試;至於今年底前已入學9大地區或國家者,可延用修法前的規定,而修法後,已在9大地區或國家合法註冊的醫師,並已實際執行醫療業務5年以上者,也能免學歷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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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12年的波波醫師,今日正式三讀通過「落日條款」,未來持國外學歷報考醫師國家考試前,需先通過教育部的學歷甄試。(圖片來源/Unsplash)

「波波醫師」系指網路上對波蘭台籍醫學生的暱稱,指台灣學生赴波蘭就讀醫學院,並未實習也未取得波蘭醫師執照,就返台報考國考後擔任醫師;對照國內醫師的養成過程漫長且辛苦,從成為醫學系學生開始,要歷經六到七年的見習並取得畢業證書,最後報考國家考試取得醫師執照,才能成為可進行醫療行為的醫師。

依據《醫師法》第4條之1的現行規定,持有歐洲、日本、美國、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9大地區的西醫、牙醫、中醫畢業生,無需參加教育部學歷甄試,就能直接進入第一階段醫師國考。而2004年起,東歐許多國家陸續加入歐盟,包括波蘭及斯洛伐克等國家,等同教育部直接承認這些國家的醫學生學歷。

「波波醫師」最大的引爆點發生在2009年,當時一位波蘭畢業生在台大醫院外科部二次招考外科住院醫師時順利入選,引發台大醫院高層激辯,最後台大外科部開會討論決議「暫不考慮錄用資格受爭議的醫學畢業生」,又陸續傳出赴波蘭就讀醫學院的學生返台後,擔任住院醫師因缺乏實習經驗,引發醫療品質堪憂的疑慮等。有11所大專院校的醫學生進行網路串連,並在5月31日發動遊行示威,成為台灣有史以來罕見的大規模醫學生運動。

「波波醫師」的爭議,12年間正反兩方爆發不少爭執,也曾修過相關法條,《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終於在今日經立院三讀通過。衛生福利部醫事司表示,根據修正的第4條之1規定,未來持國外學歷參加醫師、牙醫師國家考試前,一律先經學歷甄試。

不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今年12月31日前已入學9大地區或國家者,得延用修法前規定,免經教育部學歷甄試;另在修法之後,對於已經在9大地區或國家合法註冊的醫師,並已實際執行醫療業務5年以上,亦得免學歷甄試。

本次修法也針對921大地震事件等大型嚴重災難事件等,若有國外醫師想加入協助救援,新增許可的條文,允許持9大地區或國家醫師證書或許可執業證明者,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短期行醫證,也明訂申請資格須在該地區或國家實際執行臨床醫療業務10年以上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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