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勞保給付得開立專戶免遭強制執行

現行勞保年金給付得開立專戶免遭強制執行,但卻沒涵蓋其他保險給付。為此,立法院會今天(13日)三讀通過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將現行年金給付得開立專戶存入條文,擴充為勞保條例「各項保險給付」均得開立專戶存入,而專戶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修法提案中指出,「勞保條例」明訂請領之「年金給付」,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押、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但禁止扣押專戶的保障不應只限於年金給付,弱勢勞工或受益人領取如老年給付一次金等,也有保障之必要,領取一次金一旦被扣押,即永無翻身機會,且考量其餘勞保給付有社會照顧性質,應准許開立禁止扣押專戶,藉此保護弱勢勞工或受益人基本經濟安全。

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依勞保條例所請領保險給付者,得檢具保險人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保險給付之用,而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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