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國影中心轉型行政法人 新莊新場館2021年正式啟用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將轉型為行政法人,並擴大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國影中心)。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轉型為行政法人,將可強化徵集國家文物功能,典藏範圍也將從電影,擴增到廣播電視的視聽內容。鄭麗君也宣布,國影中心位於新北市新莊的新場館,則將於2021年完工啟用。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今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明訂該中心設董事會、監事會,董事人數11人至15人,由文化部自政府相關機關,與影視及廣播相關學者、專家,具法律、財務、行銷管理等相關專業人士,或對藝術文化界有重大貢獻、傑出表現的社會公正人士進行遴選,並提請行政院長聘任;監事會部分則設置監事3人至5人,董事、監事任期為3年,期滿得續聘一次,但續聘人數不得超過各該總人數的3分之2,不得少於3分之1。

私法人性質有疑義 轉型盼提升公信力

鄭麗君表示,國影中心多年來承擔典藏電影資產任務,卻未賦予法制化組織地位,由私法人性質的財團法人持有國家重要電影資產未盡妥適,在對外徵集電影上也常有限制,如今轉型為行政法人,可望提升社會公信力、強化徵集國家文物功能,典藏範圍也將從電影,擴增到廣播電視的視聽內容,未來將強化影視聽文化之影音資產典藏、修復。

鄭麗君指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公告後,該中心預計於明年上半年掛牌成立。此外,文化部與新北市政府合作興建,落腳於新莊的國影中心新場館,預計將於2021年完工啟用,文化部後續也將規劃片庫,期盼從軟硬體同步提升功能。

20191023-文化部長鄭麗君23日赴教育文化委員會備詢。(盧逸峰攝)
20191023-文化部長鄭麗君23日赴教育文化委員會備詢。(盧逸峰攝)

針對國影中心將於2021年啟用,文化部長鄭麗君10日進一步表示,文化部後續也將規劃片庫,期盼從軟硬體同步提升功能。(資料照,盧逸峰攝)

對於國影中心重要的影片修復任務,文化部說明,已於2016年起將「台灣經典電影數位修復及加值利用計畫」納入文化部科技自主額度,每年編列約2000多萬預算補助,至今已修復《空山靈雨》、《地獄新娘》、《難忘的車站》等影片,以及《悲情城市》、《玉卿嫂》、《母親三十歲》等影片高階數位掃描。

文化部也指出,已於2017年起新增4年共2億餘元預算,辦理國家電影資產保存及推廣計畫,同時也在今年透過前瞻預算,補助國影中心1億元,推動國家影視聽史建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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