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同意 邢泰釗將出任檢察總長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上午11時截止投票,11時3分左右開始開票後,邢泰釗約在11時6分獲得出席立委過半數的33張同意票,最後共獲65張同意票,將出任檢察總長。

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今天受訪表示,感謝立法院的信賴與託付,有關之前他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報告所提「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4個方向是日後努力目標,將全力以赴。

邢泰釗將出任檢察總長。(檔案照)
邢泰釗將出任檢察總長。(檔案照)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總統蔡英文依「法院組織法」第66條第2項規定,提名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同意。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

立法院會今天上午9時起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投票時間到中午11時分為止。立法院有113席立委,今天共有65人領票。

投票進行的同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等人在黨團記者室召開記者會,表達不會進場投票、不為邢泰釗背書的主張;曾銘宗說,期望邢泰釗能夠說到做到,要充分維持司法獨立性、提高全民對司法的信任度、維護社會正義,以及辦案要依法行政,不能有任何意識形態等。

開票結果,邢泰釗獲得65票同意,得票數超過出席立委過半數通過。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告,邢泰釗獲得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邢泰釗為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民國74年司法官特考及格,司法官訓練所24期結業,歷任雲林、屏東、高雄等地檢察長,後升任金門高分檢、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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