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同意 3涉貪汙立委許可續押

朝野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涉收賄昨天遭起訴,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繼續羈押。朝野立委在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下,於上午9點召開黨團協商,最後決定將此案列入今天院會的臨時報告事項,「予以許可羈押」。換言之,稍晚若無意外,立法院已決議許可司法院續押3涉貪立委。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由於立法院最新會期已開議,有關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是否可被繼續拘禁,依增修條文的規定,司法院方面需取得立法院許可。目前由台北地院發出的公文,已在今天上午8點左右送達立院收發室收件。

游錫堃表示,依照《憲法》的規定,非經立院許可不得收押或拘禁,因此,會馬上請各黨團代表會商一下,大家一有共識,就依照程序處理。他強調,這件事不是他能決定的,一定要立法院院會處理,看結果怎樣會立刻跟大家報告,今天也一定會有結果。

就在上午9點,游錫堃與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召集朝野民進黨團立委柯建銘、鍾佳濱;國民黨團立委林為洲、林奕華、鄭麗文;時代力量黨團邱顯智;民眾黨團賴香伶、張其祿、高虹安,最終決議,「有關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函請本院許可羈押委員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各黨團同意列入臨時報告事項,予以許可羈押。」

稍晚立法院院會將進入報告事項議程,若無意外,該臨時提案經宣讀後,等於立院正式向司法院表達許可續押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