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台灣與貝里斯司法互助條約 提升跨國偵查量能

為利於與國際社會共同合作追訴犯罪,展現我政府嚴厲打擊犯罪決心,立法院會今天(4日)通過「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未來我國與貝里斯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等程序,提供互助協助,有助於建構台灣與貝里斯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網絡,提升跨國偵查量能。

為展現我政府與國際社會合作、嚴厲打擊犯罪的決心,並深化我國與貝里斯雙邊友好關係,立法院會4日通過「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未來我國與貝里斯將可在刑事調查、追訴、法院審理、犯罪防制等程序上,提供相互協助,將有助於建構我國與貝里斯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合作網絡,並增進兩國在未來犯罪防制及刑事調查與審理的互助合作。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布審查結果:『(原音)本案逕依審查會意見條約名稱及條文均照案通過處理,並逕依照條約案處理例做以下決議: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照案通過。』

法務部在審查過程中指出,這項條約是台灣繼與美國、中國大陸、菲律賓、南非、波蘭、諾魯等國簽訂司法互助/合作協定後,所簽訂的第7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而此次條約涵蓋的刑事司法互助項目及特色,範圍包括取得證言或供述及協助凍結、扣押及執行罰金等,其中更包括可透過視訊訊問在外國的證人,或准許請求方的人員在證人或被告陳述時在場,並依受請求方同意的方式詢問證人。法務部強調,未來兩國辦案人員將可組成實質的聯合調查團隊,以科技方式共同進行偵查,大量減少跨境取證在時間及人力上的耗費,有效提升犯罪偵查的量能。

原始連結

更多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貝里斯新大使呈遞到任國書 總統:雙邊關係將更堅實
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生效 法務部:效率將提升
外交部: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 獲波蘭總統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