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量刑交鋒 檢方:預謀殺人應判死 辯方:判無期必死於監獄

「生命太短,不該平凡」檢察官尼爾森(James Nelson)8日在綁架殺害中國訪問女學者章瑩穎克里斯汀森(Brendt Christensen)量刑審判陳詞時,引用章瑩穎在日記中寫下的文字表示,她沒有想到自己的生命會短暫到葬送在一個有預謀的冷血殺手上,尼爾森據此請求陪審團對殺死「每個父母心中理想女兒」的被告求處死刑。

被告辯護律師布萊恩(Julie Brian)則表示,章瑩穎的死是克里斯汀森的錯,他要負起責任,然而被告曾是有潛力、有未來的年輕人,而且在此案前沒有任何犯案紀錄,加上他從小就因母親酗酒及家族心理疾病問題遺傳,導致他從15歲就出現心理疾病病徵,2016年學業、婚姻及越來越嚴重的酗酒與用藥問題,讓他病情惡化,儘管案發前他曾多次試圖求援卻都未獲適當協助。

犯下此案後,布萊恩說,被告肯定會死在監獄,只是何時死亡的差別,她表示,「死刑是死,無期徒刑也是死」,布萊恩向陪審團動之以情,希望能夠考慮到被告父母、妹妹等親人可能因死刑遭受的痛苦,判處被告無假釋的終身監禁。

8日為克里斯汀森量刑審判首日,由七名男性五名女性組成的陪審團將在接下來的一、兩周時間,決定克里斯汀森的生死,量刑階段預計進行約一周半。

在檢辯雙方提出陳詞前,伊利諾州聯邦法官沙迪(James Shadid)向陪審團說明了判決時的參考因素,包括判死的「法定加重原因」(statutory aggravation factors)、「非法定加重原因」(non-statutory aggravation factors),還有判處無期的「減輕因素」(mitigating factors)。

他宣讀陪審員在考慮量刑時,首先必須同意檢方說法,那就是克里斯汀森故意殺害了章瑩穎,這些原因包括「章瑩穎的死亡是因為綁架造成」、「克里斯汀森以令人髮指、殘忍或邪惡的方式犯下罪刑」,「被告經過周密計畫和預謀犯罪」。

此外,陪審團也可在「非法定加重因素」方面進行評估,這些因素包括「受害者的脆弱」、「克里斯汀森未來的危險性」、「被告缺乏悔意」「被告曾阻礙辦案」。

此外,沙迪也逐一唸出辯方提出的54個被告不應判死減輕因素,包括被告母親有焦慮症、長期酗酒,且家族成員有心理疾病病史,被告給予妹妹情緒支持,被告腦部受傷,有失眠、憂鬱、焦慮及酗酒、用藥問題,被告如判死刑,其父母將會很傷心,被告多次尋求心理諮商協助,但卻沒有獲得適當處理等。

8日出庭作證者,包括三名FBI語言專家,他們主要負責檢視及翻譯受害者家人、同學、同事的訪問影片。

章瑩穎男友侯霄霖也出席作證述說兩人戀愛關係,並為檢方播放的章生前多位中國好友證詞作證,其中章的大學、研究所同學,於受訪中都對她的死亡傷心落淚。

9日量刑包括章的父親、弟弟等人都將出庭作證,母親則將通過視頻作證,他們將陳述受害者死亡為他們造成的災難;克里斯汀森父親預計9日下午也將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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