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竹東污水下水道一般戶使用費 113年起開徵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新竹縣26日電)新竹縣政府公告開徵一般用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縣府統計竹北市、竹東鎮共約5.5萬戶將從民國113年起,隨自來水費徵收每立方公尺收費新台幣4元,114年調整為每立方公尺5元。

新竹縣工務處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竹縣自97年起興建竹北及竹東水資源回收中心,新竹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也於101年獲縣議會通過,但附帶決議是一般用戶使用費須經議會審議通過後才能開徵,今年3月新竹縣議會臨時會審議通過開徵一般用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5月15日正式公告開徵日期、對象及費率。

工務處統計,竹北市接管4萬3000餘戶、竹東鎮接管1萬2000餘戶,2市鎮共約5萬5000一般接管用戶將於明年元旦起隨自來水費開徵,初期費率每立方公尺4元,114年起調整為5元。

一般用戶,工務處表示,以每月用水20度估算,開徵第1年費率每戶每月約增加80元(實際收費依用水量而定),縣庫113年預估可挹注2600餘萬元,徵收的使用費將用於後續污水下水道建設、設施營運及維護經費,並編列5%作為水資源回收中心周邊的回饋金。

至於事業用戶,竹縣自110年起以每立方公尺10元費率開徵至今,每年為縣庫進帳約700萬元,工務處指出,新竹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明訂事業用戶按一般用戶使用費2倍計收,因此,事業用戶113年收費將暫時調降為每立方公尺8元,114年起再調回每立方公尺10元。

工務處提醒,大樓或連棟社區可向管委會詢問是否有接污水下水道,透天房屋可檢視前後鄰接排水溝處是否有3個直徑15公分並印有「污水」字樣的白色塑膠製或金屬製孔蓋,若有疑問可洽詢工務處下水道科。(編輯:戴光育)11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