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身分證漫長、家暴頻傳 不一定幸福...勸同鄉別嫁過來

中國時報【(執筆:林上祚)】 對多數外配來說,取得身分證是一個漫長的等待,越南與印尼外配在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以前,還得先放棄原母國國籍,少數台灣夫家還會刻意以「不幫外配辦身分證」作為箝制手段。擔任司法通譯的胡清嫻,看過太多件不幸的外配受虐案件,現在回去越南,如果還有人問她,嫁到台灣好不好,她會跟她們說,「千萬不要!」 屏東好好婦女權益促進會專員周佩芬表示,馬政府上台後,將外配歸化本國籍所需出具的四十二萬元財力證明取消掉,目前僅須出具工作證明,即可申請身分證,同時取消需丈夫簽名的規定。 胡清嫻嫁來台灣婚姻幸福,還能踏出家門投入社區服務,這樣的境遇在外配姊妹當中,算是「貴婦」。不過,越南與印尼籍外配,申請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前,須放棄原母國國籍,但取得國籍前有一年的等待期,期間無法出國探視親人,否則等待期重新起算,萬一無法順利取得台灣籍,有淪為人球的風險。 從過去處理的外配家暴個案來看,胡清嫻發現,外配姊妹們嫁來台灣,跟先前憧憬的幸福有很大落差,有些姊妹們嫁來台灣後,才發現老公有吸毒等不良嗜好,或是有身心障礙、收入低落,有些家庭關係光怪陸離,同鄉姊妹聚在一起總忍不住抱怨:「台灣為什麼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老公?」 舉例來說,屏東就有一位喑啞男子,在大哥的安排下娶了一名外配,由她照料胞弟。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總幹事蔡順柔坦言,台灣社會福利建構不完整,需要一個廉價的勞工或者是女人來照顧、生養,「這個部分很殘忍的」。 但就算夢碎,外配的「台灣夢」還是得走下去。胡清嫻說,有些姊妹嫁來台灣不久,丈夫就被抓去關,雖然對這些不負責的丈夫恨之入骨,但因外配取得國籍,須具備「婚姻真實性」,為了符合這項規定,他們還是得按時探監,履行夫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