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近50億 優惠再延長實施2年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購買節能家電退稅政策,廣受民眾歡迎。根據財政部統計,貨物稅修正條例前(2019)年上路後,民眾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申請退還貨物稅的家電數量達297萬餘台,退稅金額有49.6億元,效果顯著,財政部已預告優惠再延長實施2年。

貨物稅修正條例2019年6月15日開始實施,民眾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這項稅減徵優惠已上路快滿2年,原訂至今(2021)年6月14日止,將由立法院修法延長實施。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止,已有297萬3,316萬台節能加電申請,退稅金額49.6億元。其中以冷暖氣機已核退183萬5,901台、33.7億元,占比61.7%最多;其次為電冰箱已核退75萬5,145台、12.5億元;除濕機已核退38萬2,270台、3.5億元。

此措施去(2020)年5月將滿1年時,核退的節能家電台數僅115.4萬件,至今大幅增加至297.3萬台,逼近300萬台大關;合計核退金額也從19.3億元,成長至49.6億元,接近50億元。

民眾可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線上申請,使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錄申請即可完成,免附身分證影本,可直接於網路夾檔傳送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國稅局提醒,申請期限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而國稅局核准後,退稅款將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帳戶,或郵寄退稅支票。

國稅局進一步提到,目前仍有少數案件遭否准,截至3月底止,全國約有3.6萬台被否准。主要原因有5大項,第1是配偶、家人就同一台節能家電重複申請;第2是未在購買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第3是購買新家電能源效率未達第1、2級;第4是申請資料有遺漏,但逾期未補正;第5是發票買受人與申請人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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