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毯那端/首對跨國合法同性外籍配偶 完成申請依親居留

台灣在5月24日開放同性婚姻登記,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歐陽夢萍 攝)
台灣在5月24日開放同性婚姻登記,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歐陽夢萍 攝)


同婚登記今天(24日)上路,除了國人同性伴侶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國人與外交部認定同婚合法的26個國家外籍同性伴侶,同樣可以登記結婚。移民署今天表示,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上午10時受理第一對國人之南非籍同性配偶申請依親居留,當事人興奮地表示,經過多年爭取,今天能在台灣完成同性結婚登記,並到移民署完成申辦依親居留,實在令人感動。

移民署指出,當事人的南非籍同性配偶是在1年前以應聘工作事由來台,他們特別趕在同婚專法施行的第一天前往戶所登記結婚,並到移民署改辦依親居留。

移民署表示,政府必須從自身做起,營造友善平等的環境,所屬全國各縣市服務站均已準備好受理跨國合法同性外籍配偶申請在台依親居留的作業,若有相關申請問題可逕洽全國各縣市移民署服務站,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5時,或可利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查詢相關送件資訊(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根據外交部統計,26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南非、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阿根廷、丹麥、巴西、法國、烏拉圭、紐西蘭、盧森堡、英國(部分地區)、美國、愛爾蘭、哥倫比亞、墨西哥(部分地區)、芬蘭、馬爾他、德國、澳洲及奧地利。移民署指出,根據同婚專法及現行相關規定,移民署自5月24日起,可受理這26國國人同性配偶申請依親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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