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違章工廠 三部曲合法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產值1.3兆、影響就業人數60多萬人就業的違章工廠,將進行史上第四波改革。行政院長蘇貞昌本周四(28日)將拍板《工廠輔導管理法》修正案,這次採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合法經營三部曲合法化。政委張景森強調稱,「這是一個歷史性的修法」,創造經濟、環境雙贏。預計十年內未登記工廠將全面納管。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25日將研商《工廠輔導管理法》修正案,凝聚黨內綠委共識,期28日提報行政院會拍板。張景森上周四完成審議後在臉書表示,若修法順利通過,未來台灣農地有衛星監控,新的違章工廠一旦發現,一律「殺無赦」,斷水、斷電、拆除,不再產生新的違章工廠,以期保障現有農地。 現行工輔法,有條件申請臨時登記證將在明年6月2日落日,立委聲聲催要求修法展延。這次修法新增28條之1,劃出一條紅線,以105年5月20日(蔡政府上台)為界限,在這之後禁止新增違章工廠,若新增將斷水、斷電,並要求地方政府依法拆除。 至於105年520之前既有(未登記)違章工廠,分兩類處理,中高污染性產業,政府協助轉型、遷廠或關廠;低污染者,政府全面強制納管,就地輔導,協助其改善污染和消防安全設施後,取得證照合法經營。這兩類若未配合,也會施予斷水斷電鐵腕。 法案三讀後,經濟部將制訂執行方案,地方政府6個月內,須提管理輔導計畫,地方須盤點轄區內違章家數處理情形,並因地制宜訂定輔導期限。 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經輔導改善污染和消防設施後,將發給「特定工廠」登記證。官員說,政府有決心十年內讓未登記工廠全面納管,完成環保及安全改善事項。未來經營須以低污染產業為主,經濟部將以負面表列排除電鍍、表面處理業、煉鋼等高污染產業。 這次修法納入「吹哨者條款」,鼓勵民眾或員工檢舉新增違章或未納管工廠,可發給獎金。至於中央是否代拆違章工廠?官員說,行政院很堅持中央不會代拆,權責在地方;若地方怠惰不執行斷水斷電,中央將「代執行」處分,但會扣地方補助款。 民國64年以來,一直討論違章工廠合法化問題,這次是史上第四波全面管理的行動。據推估,取得臨登加未登記工廠約4.5萬家,以廣義計約6∼8萬家。若以6萬家、每家產值2000萬、員工10人推估,佔用農地1.4萬公頃的違章工廠,影響產值1.2∼1.3兆元、就業人數60多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