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雇主明年須提供帶薪病假 檢疫隔離員工至少14天

州長葛謨(Andrew Cuomo)今年3月底簽署的2021財年預算案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全州大多數企業都需為員工提供帶薪病假,並要求大型企業在新冠疫情期間,為需要隔離檢疫的員工提供至少14天的帶薪病假。對此,華人小商家表示,疫情已重創生意,如此會增加人事成本,別讓小商家幫政府的政策「埋單」。

葛謨年初在州情咨文時提出「全面帶薪病假提案」(comprehensive paid sick leave proposal),該法案已被納入紐約州2021財年預算,今年3月底通過並由葛謨簽字;法案規定,除了員工總數不超過四人且年淨收入低於100萬元的小型企業,為員工提供每年至少五天無薪病假,超過此規模的企業,則要給至少五到七天的帶薪病假。

員工總數在五至99人或不超過四位員工、年淨收入高於100萬元的中型企業,應為員工提供每年至少五天的帶薪病假;員工總數不低於100人的大型企業,應提供員工每年至少七天帶薪病假。

而因為新冠疫情仍未結束,一些企業員工可能面臨強制性或預防性隔離;州府規定,規模在不少於100人的大型企業,應在隔離期間為其提供至少14天的帶薪病假;員工總數不超過10人且年淨收入低於100萬元的小型企業,應在員工隔離期間,保證員工可以申請帶薪離崗補貼(Paid Family Leave)、短期失能補貼(short-term disability)等。

員工總數在11至99人之間或不超過10位員工、淨收入卻高於100萬元的中型企業,應在員工隔離期間,為員工提供至少五天的帶薪病假。

對此,在紐約美食廣場經營「夯麻辣香鍋」的石歡表示,疫情已重創店內生意,店中只剩兩名員工,他目前與合夥人要身兼多職,幾乎一周七天「連軸轉」,才能維持店內的運營,若硬性讓員工休假,他們勢必要再聘請新員工,「耗時培訓先不說,老員工休假幾天回來了怎麼辦?」

石歡說,疫情期間,雖然政府提供貸款補助,但多數僧多粥少,對店中生意並無幫助;他呼籲,政府制定法案前,應先徵集民意,尊重業主的實際情況,再實施法案,別讓小商家幫政府「買單」,他說,「我們願意給員工假期,但要視情況而定,不是一刀切強制要求」。

40路稻香點心坊老闆劉文豪表示,因未開放堂食,自家店精簡員工,但好消息是隨著戶外餐廳開放與外賣平台訂單增多,逐漸帶熱自家店人氣;他說,法拉盛租金貴,人工高,且同行大打價格戰,經營不易,但承諾盡最大努力遵守政府的規定,「我一天工作差不多十小時,為了開店,辛苦一點也值得」。

在長島大頸經營SOKU亞洲餐廳的鐘文表示,疫情期間與員工培養良好的關係,如果雇員生病或遇急事,他願意批假並給補助,遵守法規;作為創業者,他說,自己得到員工與社區的支持,希望這個假期也給雇員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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