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菸、菸絲、雪茄以外菸品 依重量或支數從高課稅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2日電)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法,作出一致性規範,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明定紙菸、菸絲、雪茄以外的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新台幣1590元,從高課徵。

為保護兒少及青年健康權、維護民眾健康,行政院會去年1月13日通過衛福部擬具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及財政部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其中,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是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法,作出一致性規範,明定其他菸品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應徵菸酒稅額,從高課徵。

包括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還有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等26人、楊瓊瓔等17人,以及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19人,也分別提出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關注維護租稅公平,促進國民健康;黨團與立委的提案主張,與行政院的版本相同。

立法院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會議於去年5月16日審查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草案,全案審查完竣,併案審查結果,照行政院提案通過,草案提報立法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會今天完成三讀程序。

財政部表示,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修正要點為定明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取其高者,以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的稅額,卻以較低的重量計算稅額課徵菸酒稅而形成低價菸,影響民眾健康。

關於修法效益,行政院指出,菸酒稅法第7條條文配合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正,兩法案對保護兒少及青年健康權、促進民眾健康,均有必要性及重要性。(編輯:楊蘭軒)1120112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未滿18歲請勿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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