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容易離婚難︰離婚應有自主權嗎?

作者認為,婚姻是真摯承諾一起摸索未來,或許一生一世不容易,但過程也得雙方真正負起責任。圖為京都的公園裡,老夫婦滿心喜悅地為自己的兒孫拍婚紗照,或許也盼望著他們白頭到老。示意圖:沈聰榮
作者認為,婚姻是真摯承諾一起摸索未來,或許一生一世不容易,但過程也得雙方真正負起責任。圖為京都的公園裡,老夫婦滿心喜悅地為自己的兒孫拍婚紗照,或許也盼望著他們白頭到老。示意圖:沈聰榮


筆者在台多月,最近決定跟伴侶簽字結婚。預先告知台灣友人,希望她能幫忙證婚,而這位朋友聽到後,除祝福之外,還特意提醒筆者︰「在台灣離婚很麻煩,你要不要考慮這部分?」

這個溫馨提示聽起來讓人啼笑皆非,但友人認真的語氣,讓筆者好奇。原來她正想跟伴侶離婚,可是對方不同意,友人又不想交去第三方調解,或交到法庭處理,畢竟離婚是個人私事,更不涉及金錢瓜葛,想盡可能私下解決,雙方同意就好。

台灣離婚率高 辦離婚卻很麻煩?

筆者想起早前新聞才報導過,台灣離婚率是亞洲第一,今年8月更首度出現「結婚對數與離婚對數將近一比一」狀況...現況是這樣,那可就令人不禁納悶了︰離婚真的有那麼麻煩、那麼難嗎?

當然,台灣結婚率低、離婚率高的原因,跟社會結構、家庭價值觀轉變、男女經濟狀況、住屋問題、外籍配偶增加而導致文化語言造成家庭障礙等有關,台灣內政部早於2012年已發表過一份台灣離婚率發展趨勢、影響及因應作法之相關研究;最近也有學者指出疫情對結婚離婚率有關係。筆者想起,以香港為例,不少朋友因疫情和「限聚令」而延遲結婚和設宴,也有聽過疫情期間兩夫妻長期居家工作,朝夕相對,沒了私人空間,反而易生磨擦和口角,連家暴案例也增加。

友人輕輕說︰「當初結婚是因為社會告訴你,女生到了三十歲還不嫁就不是好女生,加上家人也會替你著急吧,但當時沒有想過自己是否適合婚姻生活,尤其結婚從來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家人的事。到你長大以後,發現自己真的只想單身生活,你想跟那個生活很久的他由伴侶變成『家人』,不想撕破臉。雙方沒有第三者,也沒有甚麼病患之類,只要對方一直不同意,就不能離婚了。」


在2018年,台灣每日約有149對夫妻離婚。(圖取自pixabay)

原來,在台灣離婚可分成兩種,第一種是雙方自願離婚;第二種經由法院裁判離婚,或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而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訴請離婚條件包括重婚、通姦、虐待 (包括配偶或配偶直系親屬)、惡意遺棄他方、意圖殺害他方、身患絕症、有重大不治精神病、生死不明逾3年、故意犯罪而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還有特別之處是,如果重婚或通姦,但配偶事前同意、事後原諒、知悉後已逾6個月,或事情發生逾兩年,則不可訴請離婚。

若單是因個性不合而離婚,則要證明已嚴重影響到彼此生活,而且對方對婚姻不美滿的部分有相當大的過失才有機會成立。而分居時間長短則不是法規所列明的訴請事由,亦不是法庭判決離婚的重點,法官只考慮分居為雙方帶來甚麼重大影響。

有分居意願又分居逾兩年 在香港就可離婚

而在香港,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1997年修法前的時限是最少3年)。如雙方同意離婚,只需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交到家事法庭登記處;如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則須向法院證明有理由或根據認定婚姻已到終點,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理由除了通姦、遭配偶遺棄最少1年、配偶行為令人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可與配偶共同生活等,另外還有「呈請人與配偶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而其配偶也同意離婚」,和「呈請人與配偶已分居最少連續2年(此情況下毋須配偶同意離婚)」。言則,熬過兩年分居已可單方面申請離婚,即使配偶不同意,法庭仍會頒佈離婚令。

分居定義方面,若因條件不容許搬離居所,事實上仍可居於同一屋之中,只需證明實際生活儼如雙方各自獨立居住即可,如分房、分床,各自用餐,沒有性生活等,重點是對方知悉當事人有分居意願。

比較之下,撇除兩地都要面對行政手續麻煩,香港只須分居兩年就能離婚,看上來似乎比較容易處理。


本文作者認為,婚姻是彼此盡力維繫愛和關係,相信當刻的承諾是真摰,一起摸索未來的路。圖:pixabay

「不過還是要恭喜你。」友人說。

「也許我也應該恭喜你。離婚聽起來不是甚麼好事似的,但一個人在人生一個階段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而且正朝該目標前進,也算是值得恭喜。只是解決行政手續問題是有點困難而已。」筆者回答。

相信當下的真摯承諾 未來的路一起摸索

飯後,筆者跟友人分道揚鑣,回家後跟伴侶討論結婚與離婚的意義。簽字結婚,是神聖的承諾,也可能涉及政府分配社會資源衍生的功能性婚姻,或者,why not both?不過,我們同時思考的是,因為愛而結婚是一種權利,那如果愛情的形狀改變而單方面要求離婚,又是否個人權利?雙方能夠同偕共老當然羨煞旁人,但只高舉一生一世、模範夫妻的標準,也不免太過脫離現實。筆者跟伴侶早有一個共識︰彼此盡力維繫愛和關係,相信當下的承諾是真摰,一起摸索未來的路。也許不輕易承諾一生一世,才是真正對雙方負責任,當然前提是要建構於彼此已有足夠互信。


不管怎麼說,結婚了,恭喜;離婚了,也祝福有更好的未來。(thomasw/Unsplash)


《後記》筆者想起三年前也曾在台灣交流有關移工和新住民的勞動情況,有機構職員指出,新住民跨境婚姻要面對言語、文化上的障礙更多,而且早年多是「不平等婚姻」,即貧窮國家村落姑娘「嫁入」較基層的台灣男性家庭,在男尊女卑、年齡差距、經濟條件差距等情況下,新住民妻子變相成為家庭照顧者,若干年後丈夫退休或年紀老邁,新住民妻子甚至更要擔當家庭經濟支柱。面對跨境婚姻帶來的生活各種磨擦,也是導致新住民離婚率比本地人高的原因之一。可是在資訊不足或者對新住民有所偏見的情況下,新住民離婚就容易被污名化。三年之後,筆者也想再次拜訪機構,了解一下這三年以來情況是否有所改善。希望有機會跟讀者分享這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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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可樂貓 香港人,文字工作者。反送中後離開熟悉的城市,來台展開新生活。每天都想家,只能用文字和運動去解思鄉之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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