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超跨足外送平台 公平會點頭同意了

統一超商跨足經營餐飲外送平台,公平會認為有助於為市場注入競爭新活力,今天委員會議決議,統一超商與專聯科技公司結合案,不禁止結合。

(圖取自Google地圖網頁google.com.tw/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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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統一超商經營「7-ELEVEN」連鎖式便利商店,專聯科技公司則為經營「foodomo」餐飲外送平台,統一超商擬對專聯科技公司結合,依法須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

統一企業、統一超商、專聯科技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分別為食品製造、連鎖式便利商店、餐飲外送平台等,業務性質並不相同,而且統一超商及旗下關係企業有在餐飲外送平台銷售部分餐飲或商品的情形,因此公平會從垂直結合與多角化結合的角度進行評估。

公平會認為,專聯科技公司在餐飲外送平台的市場市占率很低,而且上游餐飲業者家數眾多,不論在餐飲外送平台市場或是連鎖式便利商店市場,都存在強力競爭對手,可與統一超商及專聯科技公司抗衡。

另一方面,公平會點出,餐飲外送平台上的餐飲或商品多元,相互具有替代性,消費者選擇眾多,所以此案結合後,不會產生市場垂直封鎖的疑慮,也很難突然改變各相關市場結構及原有業者的市場地位。

外送商機蔚為風潮,公平會也說,現在其他各大連鎖超商也與其他外送平台有合作,此結合案反而可能促進餐飲外送平台市場更具競爭性。

綜合考量後,公平會審議認為此結合案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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