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掩護情報工作 4人判刑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5日電)凃姓糖果商吸收退役及在職軍人,幫對岸刺探軍情,被高雄地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判刑10月;同案王姓、侯姓、陳姓3名退役士官則分處1年8月、8月、5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凃姓男子在高雄市從事糖果買賣,經常透過Skype與從事對台情報工作的張姓中國人士聯繫,欲蒐集台灣軍事資料。

凃男民國98年認識擔任保全的聯勤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南部地區旗山彈藥庫王姓建役士官長後,凃男即在公司透過Skype向張姓中國人士介紹王男,並將通話交由王男與張姓中國人士通話,內容談到幫忙對岸吸收在職軍人。

中國福建省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協會董姓副秘書長隨後透過凃姓商人提供資金給王男,再由王男伺機向現役軍人行賄藉以刺探、蒐集軍情資料,再由凃、王交付蒐集的軍情資料給董、張2人。

98年6月間,王男先利誘當時服役中的侯姓士官以軍用電腦搜尋屬於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國軍人事戰備教則」後,轉交凃姓商人獲得新台幣2萬元酬勞,王分給侯男1萬元;侯姓士官之後陸續交付「軍事準則」等機密資料給王、凃2 人,每次換取5000元到3萬元不等酬勞。

101年間,王男另介紹當時服役中的陳姓士官向羅姓男子借錢,後來陳男因還不起債,找王男幫忙,王趁機要求幫忙蒐集軍事準則等資料,每筆代價1萬元,陳男為還債,101年3月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部電子作戰戰情室,將「空軍資通電教則」等機密列印紙本,下勤務後以超商宅配給王男。全案去年6月經高雄檢調查獲。10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