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廣徵各界意見年底前完成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義務條款檢討

關於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團體召開我國能源暨空污議題記者會,表示綠能進度落後、用電大戶條款建言不予理會等議題,經濟部強調再生能源設置已有明確成果,二○二五年將如期達成廿九GW總裝置容量;另一一二年度將依法辦理用電大戶條款之檢討,各界意見皆將納入檢討參考,並無不予理會情事,經濟部能源局也於今(一)日召開研商會議,聽取各界意見。

經濟部能源局說明,我國為邁向二○五○年淨零轉型目標,國家發展委員會已於一一一年底公布十二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再生能源部分除持續增加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設置外,亦將布局包含地熱、海洋能、生質能等前瞻再生能源領域,朝向二○五○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六十至七十%願景轉型。

經濟部能源局指出,在疫情及國際戰爭情勢影響下,我國推動再生能源已有明確成果,一一一年度我國再生能源設置創新高,太陽光電部分新增模組鋪設量達二點五GW。而離岸風電方面,裝置容量新增超過一GW,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正逐步穩健提高,預計二○二五年可達廿九GW,不應磨滅公、私部門共同付出的努力。

經濟部能源局強調,用電大戶條款係為透過法令規範,引導企業落實社會責任,政府將視義務履行成效,於一一二年度辦理每兩年定期之法規檢討,各界相關意見均將作為檢討參考。

用電大戶條款現階段以契約容量五千瓩以上之電力用戶優先推動,旨在建立設置典範,以利未來擴大推動有所依循,另依用電大戶於第二年(一一一年)申報執行計畫,其履行義務方式分為: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412MW(43.6%);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492.2MW(52%);設置儲能設備41.6MW(4.4%),八成業者並規劃於一一二年度完成義務履行,經濟部將協助輔導業者如期完成相關義務。

經濟部表示,重視各界聲音,因此除先就公民團體辦理用電大戶條款意見交流外,後續將持續輔導用電大戶完成義務履行,並視其執行情形及成效,同步辦理意見交流,以就各界的意見與訴求充分進行溝通,期能全面且深入了解各界關切訴求,以作為用電大戶條款檢討之評估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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