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未漏報 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補報

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一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五月三十一日截止,民眾若一時疏漏發現有漏報所得或尚未申報,請儘速至(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補報繳,以免受罰。

基隆分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全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當年度規定之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合計數者,得免辦理結算申報(於計算時,有薪資所得者可再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換言之,如超過前揭規定之合計數,即應辦理結算申報。

倘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應申報課稅之所得有漏報情事者,除補稅外另按漏稅額加以處罰。呼籲有漏報所得或未申報之民眾,請儘速補報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基隆分局提醒,已經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申報有應檢附的其他證明文件或單據之民眾,應於六月十二日前逕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亦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