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提修法 殉職警消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3日電)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張宏陸、吳琪銘今天共同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2修正草案」,主張修法明定殉職警消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用,以示國家的崇敬。

今年8月初新北市樹林區發生21歲警員楊庭豪不幸殉職意外後,蘇巧慧辦公室接到新北市警察之友會陳情。陳情意見中反映,目前國內只有一處警察公墓可提供給因公殉職的警察免費安葬,但園區年久失修,管理人力不足;同時,目前各縣市對於因公殉職的警消人員,在殯葬優惠措施上也有全國不一致的情形。

蘇巧慧、張宏陸、吳琪銘今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2修正草案」,為殉職警消爭尊嚴,希望殯葬優惠標準全國統一。

蘇巧慧指出,目前全台灣只有一個地方有警察公墓,於台北市內湖。楊庭豪的雙親在處理楊庭豪不幸殉職後的殯葬事宜時,決定讓楊庭豪葬在內湖警察公墓,再分靈回台中的忠烈祠入祀。但本身居住地在台中的楊庭豪雙親有所感觸,對於殉職員警的殯葬事宜,建議各縣市政府可不可以設置「殯葬專區」,以展現政府對因公殉職的警消人員重視。楊庭豪雙親的心聲,引起立委們對於警察公墓的關注。

記者會上,蘇巧慧也出示內湖警察公墓照片,指出警察公墓園區現況,設備非常老舊,整齊度堪憂,甚至園區墓碑也有傾斜和倒塌的狀況,需要大力整修和整頓。

她說,警政署每年都有編列預算維護警察公墓,但根本不夠,應該有更多的管理。

張宏陸表示,各縣市對警消殯葬處理的標準不一,有必要全國一致,所以提出「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2修正草案」,希望從今以後可以把這問題一次解決,草案主張殉職警消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用。

張宏陸指出,本會期將推動修法,明定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使用公立殯葬設施,免收費用。

吳琪銘也說,殉職警消或其他依法令從事公務人員,殯葬處理標準應全國一致。

新北市警察之友會理事長郭進源等人今天出席記者會。郭進源表示,警察公墓年久失修,殘破不堪,是對亡者的不敬,感謝立委們對此關注並盼協助督促改善。

與會的新北市警友會樹林辦事處主任朱彥華也說,感謝立委們為維護警消尊嚴發聲。他指出,警察公墓園區雖然每年都有進行修繕,但是經費嚴重不足,老舊狀況根本難以改善,建議警察公墓應該比照軍人公墓,做全面性的修繕。(編輯:林興盟)10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