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白沙岬燈塔 下月開放觀光
交通部航港局接管燈塔業務,為活化資產,行銷燈塔,現正積極發展燈塔觀光,研擬「開放燈塔觀光具體指標及時程計畫」,第一階段除目斗嶼及烏坵嶼因條件不足外,上開所列文化資產全部開放,據此,綠島及白沙岬二座燈塔將於下(九)月敞開大門,提供民眾觀光服務。 目前航港局轄管燈塔三十五座,分布在台澎金馬各地,其中多座蘊含豐富的文化歷史意義,前經各所在地縣市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辦理文資審議,已列有二座國定古蹟、一座市定古蹟、三座縣定古蹟及三座歷史建築。 在綠島及白沙岬二座燈塔開放後,全台將有八座燈塔提供大眾觀光,另有淡水港等五座燈塔屬於開放空間,民眾可自由參觀。 未來航港局不僅將焦點放在燈塔的開放,為擴大觀光效益,進一步與交通部觀光局、文化部地方美學館或當地縣市政府合作,將燈塔景點納入套裝旅行或以自行車串遊活動的方式,透過與其他景點連結,形成點、線、面的觀光資源,並適時配合當地觀光活動,提供優質的旅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