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提修法納排黑條款 他翻出16年前扁1舉動酸:打假球

吳怡農在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任內曾爆出五千個「黑道人頭黨員」爭議。(本報資料照)
吳怡農在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任內曾爆出五千個「黑道人頭黨員」爭議。(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中常委黃承國被傳是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操盤手,黑道背景成為攻擊話題,連帶影響綠營選情。民進黨立法院黨團5日舉行記者會,強調將研擬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未來涉及「黑、金、槍、毒」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指出,2006年扁政府就曾推動修法,但因為終身禁選違憲,綠營推排黑條款就是打假球,修法就算三讀通過,真正的黑道仍盤踞在政府權力核心。

「民進黨團推修選罷法,納入排黑條款,就是在打假球。一模一樣的戲碼,十六年前就上演過。」黃士修指出,2006年12月,直轄市長選舉前夕,扁政府推動修法,組織犯罪經判刑者,終身禁選。此修法後來沒過,為什麼?因為終身禁選違憲。

他說,推動18歲公民權的人,必定知道憲法第130條,「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依我國現行法律,只有刑法第37條的「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褫奪公權終身。以及選罷法第26條的「貪污、賄選」,犯罪直接與選舉關聯,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法治國有「一事不二罰」原則,大法官第384、423、503號解釋也確立此原則,宣告主從刑時未褫奪公權,事後不得再以它法重複處罰。

黃士修提到,吳子嘉說,認識黃承國二十年,沒看過他犯罪。我說,跟風飛沙幫關係匪淺的柯建銘,也沒看過他有前科呀。按照民進黨這次的修法,沒有被判刑的,就不是黑道。經查司法院判決書,沒有犯罪前科的趙映光、黃承國,都不是黑道。

黃士修還說,吳怡農在黨部主委任內,那五千個「黑道人頭黨員」,絕大多數應該也沒有被判刑過,所以通通不是黑道。所以,民進黨推的修法就算三讀通過,真正的黑道仍然盤踞在政府權力核心。差別只有從今以後,不能再說那些人是黑道,否則就要被數位中介法了。「對,別忘記數位中介法,老大哥永遠在看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