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第二級警戒 實施多項強化措施

▲指揮中心說明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說明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圖/指揮中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應國際疫情嚴峻,且國內發生新變異株Omicron感染事件,經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於今日宣布,今(2022)年1月25日至2月7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調整或維持相關措施及規定如下:

▲指揮中心宣佈全國維持二級警戒至2月7日。(圖/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宣佈全國維持二級警戒至2月7日。(圖/指揮中心)

一、維持加嚴之戴口罩規定,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一)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 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 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 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禁止飲食。

四、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五、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六、餐飮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等,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編輯:倪浩軒)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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