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土地正義 立委修法要求土地徵收案皆召開聽證會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2日表示,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僅規定特定農業區徵收要召開聽證會,非常不合哩,她將提案修法,要求所有土地徵收都要召開聽證會。(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2日表示,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僅規定特定農業區徵收要召開聽證會,非常不合哩,她將提案修法,要求所有土地徵收都要召開聽證會。(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12日)與數十個自救會一起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全部的土地徵收案都應召開聽證會,以維護程序公正。陳椒華表示,目前僅有特定農業區應舉辦聽證會,她將提案修改「土地徵收條例」改善目前的狀況。#記者王韋婷的採訪報導#

現行「土地徵收條例」規定,除特定農業區應舉辦聽證會外,其餘土地徵收案並無舉辦聽證會的規定。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2日與數十個民間自救會一起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土地徵收案皆應舉辦聽證會,以維護程序公正與公開。

陳椒華表示,從台中黎明幼兒園、南鐵東移,到社子島等土地徵收案,都發生民眾抗爭的情況,可見徵收程序欠缺合理性。陳椒華表示,政府不當徵收爭議越來越嚴重,召開聽證會有其必要,以維護民眾財產權和人權。

陳椒華將提案修法,要求每一類土地徵收案都要召開聽證會。陳椒華說:『(原音)因為目前行政程序法雖然有明訂要召開聽證會,但是土地徵收條例只有條列特定農業區才要召開,這並不是非常好的規範,希望政府在所有土地徵收都應該召開行政聽證會。』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理事長陳致曉表示,許多土地徵收案件中,政府忽略了必要性與正當性,直接跳到與民眾談補償、安置的階段;他批評這樣的情況非常荒謬,民眾家園被掠奪,人格權、生存權並非金錢可以補償。

自救會代表們高喊「反掠奪、護家園」的口號,疾呼檢討台灣土地制度,修改法律讓土地被徵收戶擁有更妥適的行政程序規劃,進一步保障人權,實踐人民應當獲得適足生存空間的精神,達到人民安居樂業的願景。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