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遊客住宿安全 中市旅宿業全面落實消防安檢

為加強落實旅宿業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函文台中413家旅館落實消防法規,每年上下半年定期辦理消防檢修申報,並指派防火管理人不定時檢測消防設備確保正常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設備,市府旅館業聯合稽查小組每週3至4日稽查排程,並將消防設備納入檢查重點項目,以維護遊客住宿安全。

觀光旅遊局長林筱淇表示,旅館業屬於甲類營業場所,管理權人應委託合 格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辦理上半年及下半年度檢修申報作業,檢修申報項目包含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等等,如未落實申報將依法處管理權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鑑於日前消防公安事 件,再次函文旅館業者應落實消防安全檢修及申報作業,遴用的防火管理人需不定時檢測 消防設備正常運作並做好例行性保養維護,確保消防設備功能正常運作。

林筱淇指出,為了保障來台中住宿旅客的公共安全,去年觀旅局首創辦理旅館業防火管理人複訓,提昇防火管理人消防專業知識、落實消防防護計劃及相關防 火管理措施,確保本市每家旅館業的公共安全,使每一位來台中旅遊住宿的旅客,可享受本市旅宿提供之高品質服務,同時獲得最高規格的住宿安全保障,今年觀旅局繼續 辦理防火管理人複訓,提升旅宿業公共安全。

此外,針對違法旅宿業及日租套房查緝,將透過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於平日及假日加強稽查頻率,凡查獲違法經營事證,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裁處新台 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109年度觀旅局已裁處25家日租套房,另查獲 42家經營事證裁罰中。另同一地點經查獲並裁處2次以上者,除依規裁處罰鍰外,並執行停 止供水供電強制處分。

林筱淇強調,旅館業務必強化並重視營業場域之公共安全,防患於未 然,觀旅局亦會持續積極為旅客住宿安全及品質把關,業者如有違反公安法規,除依法裁處外,並會同市府相關單位追蹤至改善完成,確保讓旅客在台中安心住宿及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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