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觀點》「日本食品輸臺公聽會」,不想吃不要買就好了,反對啥?

作者:師公川-李老師

這幾天吵得沸沸揚揚的「日本食品輸臺公聽會」,國民黨傾全力杯葛,不少地方還傳出「冰的啦(翻桌)」,有朋友就問:「不想吃、不敢吃不要買就好了!幹嘛抵制?」,說的好像挺有道理的!但事情真的不是這樣子的!

就本人親自參加的台南場來說,地點是新化農業改良場!說真的!要不是因為我是在地人,真的可能找不到!當天趕到現場的台南市議員盧坤福還因為路況不熟而遲到了一下!如果非本地人或像我家的祖先宗祠就在隔壁!誰知道新化農改場在哪?別以為我在開玩笑!真的就在台南市最大私人墓園「八德安樂園」旁邊不遠!不折不扣的「鬼地方」,中華電信完全沒有訊號,遠傳電信的網路訊號是「G」幾乎無法上網!選在這樣人煙罕至的地方,到底是故意的?還是純屬巧合?選在一個連臉書直播都無法連線的地方!會不會太刻意了?

新化農改場是有門禁的!門口也沒有標示舉辦公聽會,還是問了守衛才得以進入!騎著機車進入會場,到簽到處簽名時,我猶豫了?我想起了黃士福!我已經準備好了問題要問!簽了名會不會被「查水表」?別說我想太多!前陣子高雄國稅局、衛生局同一天到場查緝的事才發生啊!誰知道簽了名的後果?甚至想著停在兩輛警用機車中間的車牌會不會被記錄?真的好害怕啊?

吃了秤砣鐵了心為了食品安全、為了國家尊嚴!豁出去了!進入會場一看,警察和官員共數十名,民眾不會只有我一個吧?真的看不到其他像民眾的,在民眾席上,有的是被政府發文前來充人數的企業代表、有的是「便衣官員」,直到他們開始說明才知道!民眾席上還有官員!真的很懷疑我是不是那唯一的民眾?

看著簡報布幕上「日本食品輸臺公聽會」幾個大字,我不禁迷惘了?新光三越超市滿滿的日本食品,日本食品不是一直都有輸臺嗎?為什麼還要開這個公聽會?還有原子能委員會參加?擺明了就是要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輸臺啊?為什麼要賣弄文字?真以為少了「日本核災區」真能呼嚨過去,會不會太低估國人的智慧了?

緊接著開始簡報,因為只有幾分鐘就被議員來踢館了,內容大概是:「日本核災已過數年,現在只剩中國和台灣沒有開放核災區食品進口,過去檢驗了幾萬件,僅二百餘件有輻射反應,台灣是講道理的國家不能繼續無理的禁止輸入!」,說的頭頭是道,也沒有說謊,一般民眾可能提不出可以質疑的地方,可是如果仔細推敲再比較執政黨以往言論,那可真是令人令人無法茍同!

一、為什麼要特別說只剩中國與台灣沒有開放?當然就是要利用自大及仇中心態,利用比中共理性的優越感來蒙騙國人,有的國家根本沒有從日本進口食物,自然沒有禁止的問題,美國沒有禁止輸入,但如果產地為核災區者直接銷毀,比禁止輸入更嚴格!台灣為什麼要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嗎?台灣的國家尊嚴在哪兒?

二、過去檢驗幾萬件只發現二百餘件?過去檢驗的是非核災區的樣本喔,非核區都可以檢出二百餘件了!如果開放核災區,那後果將不堪設想!而且之前檢驗出日本變造標籤輸入產品時,民進黨的委員是如何批評馬政府的?說馬政府「蓄意殺人」,對比今日民進黨政府直接開放核災區食品進口,應該給什麼罪名?「集體媒殺」好像蠻適當的,選出一個會「集體謀殺國民」的政府!還真是「天佑臺灣」啊!

三、如果僅經過六年就可以開放核災區食品,那核災有什麼好怕的?再者政府可以漠視一個已經發生污染的事件,卻一直用幾乎不可能發生的核四核災來恐嚇民眾,大家知道福島核災的真正原因嗎?就是日本的「電業自由化」,私人企業不甘損失欲圖搶救,反而延遲關閉,放任災害擴大,才會不可收拾!台灣如果電業國營,真有什麼事故,絕對不會像日本一樣釀成核災!日本福島核災是人禍,不是天災!台灣如果繼續推動電業自由化,恐怕步入日本後塵!

四、公聽會是11/10晚間宣布,11/12早上開始舉辦,試問這樣的公聽會會符合「程序正義」嗎?除了政府發文動員參加的企業代表、產業代表和「便衣官員」,一般民眾會和我一樣「呷凊飯等你」政府,這樣符合公聽會的要件嗎?

五、有了黃士福的前車之鑑!連我這麼不怕死的異議份子在簽名時都心驚膽跳的,而且整場公聽會拿出來供拍照的只有一人簽名的簽到簿,這樣的公聽會有代表性嗎?不過是交差了事,何來公開聽政之效?況且連我簽名的那份名單都不敢拿出來,豈不有鬼?是不是多簽了很多不在場人士的姓名?副主委嘻皮笑臉的說「簽名不可能偽造」,天曉得!也許真的沒有偽造,只是早就簽好了!人有沒有來,誰知道?

六、市議員到場抗議時,在場官員冷言冷語的說:「好了啦~謀體都拍到了!可以回去了!」看在在場民眾眼裡是多麼不堪,今天如果角色異位,國民黨的官員敢說這樣的話嗎?市議員為民眾的食安把關抗議,還得遭受民進黨中央官員冷言冷語嘲諷,真的是「官大學問大」,這樣驕傲蠻橫的官員,就是蔡英文口中「謙卑、再謙卑!」的態度嗎?

七、對於到場抗議的民眾,法務部長將蒐證法辦,太陽花佔領立法院幾十天,入侵行政院翻箱倒櫃、破壞公務,因為他們符合民進黨的利益,全部視為「政治事件」撤銷告訴,我們「中下階層」為了卑微的食安問題向政府抗議,卻可能換來牢獄之災,台灣真要成為警察國家了嗎?這是台灣的民主自由嗎?

註:還記得嗎?「這個政府」把我這種「送小孩讀私校」、「用機車代步者」和容易酒駕、從事性交易者都界定為「中下階層」,咱們這些超過半數不被放在眼裡的「中下階層」連參加公聽會的權利,都可能在「這個政府」只公告一天倉促舉辦,來不及參加只能放棄!難道只有買得起五萬元餐券,財力夠經營民營電廠的財團才不算「中下階層」,他們的權利才能獲得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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