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觀點》誰輸掉青年的未來?

作者:金大新

相信許多人看到報章雜誌以及媒體都提到台灣的年輕人看不見未來,薪資更是倒退十七年,大學生畢業薪水22K,甚至被稱為是『青貧族』。筆者是一位金融從業人員,在我從事的行業中最常聽到前輩說的,過去銀行的環境是單月領單薪,雙月領雙薪,不過那樣的榮景,現在我們這些新生輩的銀行員已經是不可遇也不可求了,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在民怨重重、民不聊生的社會背後,有著一群財運、官運亨通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管台灣老百姓未來的死活,您難道不覺得氣憤嗎?

近來金融連連出包,去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為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和「反洗錢法」,遭到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重罰 1.8 億美元(約新台幣 57 億元)。行政院並將六位前後任財金首長,金管會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及丁克華;財政部長許虞哲與前財長張盛和,移送監院調查。而最近兆豐洗錢案法務部就在上個月底以查無不法,因此將全案簽結,不予偵辦。而監察院糾正案文,怎麼都沒有交代這六位前後任財金首長應為此案負責的懲處?

看到這些結果我簡直難以置信,身為金融從業人員,很明顯兆豐金不僅有內控不佳的問題,甚至擔心洗錢名單因此曝光,而在短時間內就決定依法繳交紐約州金融服務署裁罰之罰款,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兆豐金是公股銀行,因為官股持有兆豐銀行比例約 20%的股票,所以 57 億中的 11.4 億元,就是拿你和我的納稅錢來買單。報稅季剛結束,有誰能夠接受你辛苦的納稅錢被拿來濫用繳交罰款?當然是不能夠接受嘛!

接著巴拿馬與我們斷交,金管會統計,本國銀行對巴拿馬總曝險額度為新台幣 806億元,其中授信新台幣 801億元,投資新台幣 5 億元。這些都有可能變成呆帳,又是全民買單?還有永豐金賣美國子行卡關,估計Cathay求償金額至少100億元,遠超過兆豐金案的57億元,改寫國內金融在海外遭罰金額最高紀錄,這些鉅額違約金賠償誰埋單呢?

金融問題牽扯出台灣金融更大問題的存在,前台大教授陳志龍就直言財經犯罪日益嚴重的主要原因,其中一項就是因為我國的監督機制太過脆弱,根本沒有辦法發揮制衡功能,最後甚至有同流合汙的情況發生。陳志龍認為「政府一直喊拚經濟到底有什麼用,為什麼年輕人愈來愈窮?為什麼人民的錢一直不見?因為政府就像一台漏油的車,錢再怎麼補總是有地方一直漏。」他以德國經驗:德國痛定思痛進行改革,像是在1990年代即設立了「經濟犯罪重點檢察官」、2002年設立「聯邦金融監督單位」,財政系統與金管系統一定要分開。

但是我國財金系統,財政部與金管會中出現所謂的政大財金幫、國庫幫,2014年度十大惡人之首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以及時任兆豐銀獨董凌忠嫄都是政大財金幫的成員之一,就有財政部內部人士在報章雜誌透露,在「學統」上,若念到政大財稅系及財政所等於是掛保證,不但政大財金幫會安排計畫性的「接班梯隊」,只要循序漸進,通常人人都有好位子坐。卸任官員退休後仍擔任公股行庫的董監事,就變成下屬官員來監督轉任的上屬長官,這猶如「學弟妹管理學長姊」,這樣要怎麼發揮金融監督管理?

另一件令人失望的新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8條明定行政法院應設稅務專業法庭,大家聽到稅務專業法庭想必以為未來我們的稅務案件必定大幅提高人民勝訴率,但魔鬼藏在細節中,仔細看才發現在司法院106年度第4、5次人事審議,有著大量現任最高行政法院與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相繼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原來是先射箭再畫靶,遴選條件為3年內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裁判書類40件,即可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如果現任行政法院法官這麼有專業,還需要立法者成立稅務專庭嗎?感嘆的是看到人民的勝訴率只有4.8%,讓青年看到司法院對於權力的傲慢。

以上弊端讓老百姓看到了財政、司法體系的諸多弊端,難道我們的小英總統您還在裝聾裝瞎嗎?哪天要是我們老百姓沒注意,這群惡人豈不把台灣也給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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