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戰翻「武界壩意外」責任歸屬 他轟:1450到底拿多少?

▲ (翻攝羅智強臉書)

台北市 / 張原紘 綜合報導

武界壩發生4死意外,各界現在開始爭論,到底是罹難者違法在先,還是台電應負起責任?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引述律師說法,批評「1450」汙衊亡者,為台電撇清責任,「到底是拿多少薪水?」

引述律師說法 他批「1450」汙衊罹難者

羅智強在臉書上發文表示,「打從武界壩意外的第一天,我就知道1450會傾巢而出,汙衊罹難者,為台電撇清責任」,他認為,「這是1450證明自己的大好時機,要給其他國營事業看,只要每年花個幾千萬標案,就算害死四條人命,還是可以安全過關!」

羅智強引述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岳洋的說法。李岳洋指出,「危險不代表違法」,當地警察局與水利署都坦承於河床露營「無法可罰」,也就代表「無法可管」;事故地點也並不是《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公告禁止進入的「危險水域」;警示牌的內容「敬請勿入溪中」,明顯是沒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而非民眾有義務遵守的行政命令,不能說民眾違法。

李岳洋質疑,若各界都認為河床應該禁止露營,為何遲至今日都尚未立法規範,「這樣的立法怠惰,比意外本身更讓人擔憂。」

李岳洋進一步指出,若台電放水有依規定事前發布洩水警報,就有可能避免這次的不幸事件。他認為,在河床上露營的行為當然不值得鼓勵,但本次意外,並非因為罹難者的過失,而是來自台電違反法規,無預警放水之作為。

羅智強批「1450」:到底拿多少薪水?

羅智強說,所有人都河床露營「無法可管」,「可是1450還是要大舉出動,就是要扣上罹難者一頂『違法』的大帽子,為台電的工程疏失撇清責任。」

羅智強質疑,「難道現在的台灣,變成國營事業只要花幾千萬請公關公司,害死四條人命也沒關係?我真的要問問這些1450,你們到底是拿多少薪水,值得做出這種汙衊亡者的缺德事情」。最後,他呼籲民眾,力挺亡者與家屬,為台灣留下一些公道,一些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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