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教民眾用非法APP看影音 涉侵權逾6億元遭逮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知名3C網紅「電腦王阿達」、「瘋先生」平台時常分享3C使用資訊,粉絲多達數十萬。然而刑事局接獲檢舉,2平台刊登教學文章及提供下載連結,教導民眾利用非法APP軟體觀看盜版影片,經估算侵權市值超過6億元。檢警於今(2024)9月至10月間分持台中及台南地法搜索票,針對犯嫌工作處、居住處等地執行搜索。全案經偵詢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移送台中及台南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智財大隊偵二隊在今年4月間,接獲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 CODA)」等版權方檢舉,指有知名網紅平台刊登教學文章及提供下載連結,供大眾可於蘋果APP STORE下載非法APP軟體如「多选一」、「形状找不同」等眾多侵權APP。
檢警調查,由梁姓男子(40歲)經營的「瘋先生」,以及由沈姓(51歲)、林姓男子(33歲)經營的「電腦王阿達」等網站與YouTube頻道,為賺取流量,自行找尋相關題材後,撰寫成多篇教學文章發布。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後,報請台中及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查,該類APP軟體是先偽裝成非影視APP之合法程式,騙過APP STORE後供使用者下載,安裝後依照教學輸入關鍵字或特殊指令,即可轉變為可收看盜版影視模式;侵害國內外電影、影集、動漫、紀錄片等多達上百部之視聽著作,經告訴人鑑定扣案物,經估算侵權市值逾6億元,侵害著作權人法益甚鉅。
而且因APP STORE的審核嚴格,故原本該類型APP是無法審核通過的,此次是發現該類APP可以騙過APP STORE的審核,讓使用者下載於iOS系統使用,也是首次發現該類型的破解軟體。
網紅平台涉教學民眾使用非法app觀看盜版片,經估算侵權市值逾6億元。(圖/民視新聞翻攝)
檢警於今(2024)9月至10月間分持台中及台南地法搜索票,針對犯嫌工作處、居住處等地執行搜索。全案經偵詢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將3人分別移送台中及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後,命梁以1萬元交保,沈、林獲無保請回。
警方呼籲民眾,勿使用網路提供免費軟體連結,安裝未經安全驗證之軟體APP,不僅可能淪為資安漏洞,隱私資料遭外洩之風險,亦成為侵害著作權法的幫兇。應使用市面上合法線上串流影音服務平台,以保障收視品質及服務,警方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
知名網紅教學下載非法APP軟體流程圖。(圖/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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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電腦王阿達」、「瘋先生」教民眾用非法APP看影音 涉侵權逾6億元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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