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的商標保衛戰

工商時報【楊日興】 近年影音平台風行下,大陸出現許多網路紅人,其綽號、名字更成為有龐大商機的IP(智慧財產),但也因此成為商標蟑螂的目標。 8月時,大陸影音平台bilibili中的知名影片主敬漢卿發布了一則「我被告知跟我22年的名字我不能用要我改名!我如何維權」影片,指稱有企業發函通知他,使用「敬漢卿」一名侵害該公司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敬漢卿憤怒表示,自己居然會連名字都無法使用。 該事件引起外界以及媒體關注,之後陸續披露好幾位知名影片主、直播主等網紅都發生名字、所用名稱被其他企業註冊商標的事宜,包括電競主播「張大仙」、廚師網紅「美食作家王剛」等都難逃毒手。 搶註商標 成一門生意 微信公眾號毒眸引述業內人士指出,搶註商標已經是一門成熟、有完整產業鏈的生意,成立空殼公司註冊名人商標、再等原主贖回一事屢見不鮮,體育明星便深受其害,如「姚明」相關商標逾200個,「林書豪」相關商標也有300個。而註冊網路直播、影片網紅則是當前商標蟑螂們的新趨勢。 由於這些影片類型網紅往往都是小型團隊,甚至是個人就進行拍片工作,且出身背景很多都是小老百姓,不似知名企業、演藝明星、體育明星般背後有相關的法律顧問、律師團隊能進行事前預防、事後處理。 同時,許多網紅屬於短時間爆紅,也無法確定事業能否經營長久,而註冊商標至少也要人民幣(下同)幾百元的成本,加上註冊、甚至事後維權程序均相當繁瑣,不似商標蟑螂已熟悉相關程序,部分網紅儘管意識到商標問題,也常忽略處理,甚至商標被侵害後發現維權曠日廢時,最終也選擇不去解決。 明星、企業維權手段激烈 相較素人網紅,明星與大企業對抗商標蟑螂的手段則更為激烈,除提告外,也經常先行大量註冊類似商標維護權益。而值得注意的是,基於網民的討論,許多明星時常也會出現一些另類「段子」,使得明星的商標護城河必須拓得更寬。 近期最知名的案例要屬港星張家輝。2017年張家輝為手遊「貪玩藍月」代言拍攝廣告,當中台詞「我是張家輝」因為其發音類似「我系渣渣輝」,從此「渣渣輝」一詞反客為主,成為網路上討論張家輝的代名詞,而還有其他公司在2018年推出名稱為「我是渣渣輝」的遊戲,直到張家輝工作室介入、譴責侵權才下架。 為防範類似情況,今年5月時有位叫「張家輝」的申請人便申請45項涉及食品、飲料、廣告等多領域的「渣渣輝」商標,故外界相信這是張家輝本人維權舉動。 在大企業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包括阿里巴巴除自身相關商標外,也一舉將整個家庭「阿里爺爺」、「阿里寶寶」、「阿里嬸嬸」註冊,老干媽也註冊「老于媽」、「老千媽」、「老幹媽」築護城河。 雖然網紅無法像明星、大企業有如此激進的維權舉措,但也能借鑑參考註冊幾項重點商標,畢竟商標蟑螂來勢洶洶。毒眸也引述律師說法稱,網紅最好趁早註冊商標或進行維權,否則時間愈拖愈久,維權難度只會加大,且在相關案件中其實維權方的敗訴率並不低,呼籲網紅們要關注自身智慧財產,才能確保創作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