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借貸千萬不可 借3萬10日利息高達2萬1仟元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今年四、五月間接獲連姓男子報案,指稱做工收入不穩定,於網路上看到借錢訊息,遂留電話給對方,雙方約定地點當面借款新臺幣3萬元,以支應生活開銷,但利息換算後年利竟高達百分之四二五八,等同二十天後要還五萬一千元,無力負擔高額利息,遂訴警偵辦。(見圖)
田中分局(三十一)日表示,案經本分局偵查隊偵查佐許家銘、王士維循線深入追查下,查出高利貸集團張姓男子等人到案說明,詢後依重利罪嫌函送法辦。田中警調查表示,許多被害人多因工作失利、健康因素或剛出獄找不到工作等因素,生活困頓急需用錢之際,迫不得已,小額借款三到五萬元,不肖放款者趁著民眾急用錢的心理,放高利貸施壓,最後還是得面對法律制裁。
警方呼籲民眾如有財務上需求,除循合法管道向銀行申請貸款外,也要審慎小心選擇借款之金融機構,並仔細確認利息計算方式,以及是否超過自身償還能力,以免陷入錢坑無底洞。
田中分局分局長林詔徹表示,維護社會秩序警方責無旁貸,將持續掃蕩轄內不法幫派組織,對於危害社會治安的各類犯罪案件積極查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