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廣告市場遭壟斷 8成5在這兩家

會計師事務所今( 20 )日舉辦「跨境及創新商務模式之發展、趨勢及挑戰」研討會,台灣網商協會理事長林憲忠於研討會中指出,全球網路廣告市場已遭到壟斷,高達 8 成 5 都集中於 Google 跟 Facebook 。

會計師事務所今( 20 )日舉辦「跨境及創新商務模式之發展、趨勢及挑戰」研討會,台灣網商協會理事長林憲忠於研討會中指出,全球網路廣告市場已遭到壟斷,高達 8 成 5 都集中於 Google 跟 Facebook 。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為協助台灣企業了解跨境及創新商務模式,特舉辦「跨境及創新商務模式之發展、趨勢及挑戰」研討會。受邀演講的林憲忠表示,目前全球互聯網使用者成長快速,相對線上廣告業務也成長迅速,甚至網路廣告年產值已超過電視廣告,呈現黃金交叉態勢。

林憲忠認為,網路行銷已經是企業廣告仰賴的形式,且過去 20 年來,網路行銷讓互聯網公司排名大洗牌。他指出,若比較 1995 與 2015 年的互聯網市值排名,只有蘋果公司皆在榜,其餘 19 個公司在 20 年後全部跌出榜外,取而代之的就是新興電商如阿里巴巴、亞馬遜、 Google 、 Facebook 等。

不過,對於網路廣告的市場狀況,林憲忠表示,因為社群網路 Facebook 及 Google 逐年壯大,導致網路廣告呈現壟斷,高達 8 成 5 的網路廣告收入都集中在這兩家公司手上。林憲忠指出,網路廣告市場正逐年成長,且呈現 M 型分布,在 2015 – 2016 年間, Google 的廣告業務收入從 290 億美金成長至約 360 億美金,年增率 20% ;而 Facebook 的廣告業務收入則從 80 億美金成長至 130 億美金、年增 62% ;至於其他所有網站總廣告收入只從 21 億美金成長至 24 億美金、年增僅 9% ,相差相當懸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