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騙廣告頻傳 數發部擬訂防詐新規強化管制

新任台北101董事長、藝人賈永婕出席活動,鼓勵大家施打流感和新冠疫苗,強化防護力。賈永婕先前收到恐嚇電子郵件,揚言要對她不利。

結果又有詐騙集團假冒她設立臉書粉專,分享投資股票的秘訣,又引發外界關注。假粉專隨後清空,賈永婕也提出澄清。

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說:「現在FB太多這種詐騙了,也想要呼籲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有鑑於詐騙集團不時冒用名人身分,以網路廣告誘騙民眾投資股票。

數位發展部13日預告防詐條例的相關子法,要求網路廣告平台一旦被通知有刊登詐騙廣告,應該在24小時內下架;也要求平台揭露廣告出資者、刊登者身分;平台與他人約定直接投放廣告,仍需揭露資訊。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副署長林俊秀表示,「網路廣告平台如果經過通知,它要移除詐騙廣告的期限,我們一般是按照24小時,也跟業者討論,他們也可以接受。」

專家認為,面對網路詐騙廣告猖獗,而且有如變形蟲般,不斷冒用不同名人身分進行詐騙,快速下架等同於增加詐騙集團的投資成本。

Mygopen總編審葉子揚指出,「原本詐騙集團他們要投放廣告的資源會變多,應該會浪費他們的投放資源,一方面加速了對於平台的審核,平台加強透明度的部分。」

高雄市警局警官范振家則表示,「通常它在網路上的時間越久的話,那被害人數就會增加,通常都是用空頭帳號,或者是境外IP註冊申請掛上這個名義,最主要是要下架。」

子法規定,平台業者未於期限移除,可開罰最重5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開罰250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仍不改正,可要求業者做流量管理,最重可停止解析。

數位發展部表示,相關子法皆預告30天,如果作業順利,最快年底有望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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