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布4大法官提名人 涵蓋審檢學辯領域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總統府今天公布4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國立台灣大學特聘教授陳忠五、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尤伯祥,均具法學專業素養。

根據總統府資料,蔡彩貞現年65歲,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管理學院商學碩士,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法官,辦理刑事審判業務;並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負責司法行政工作。

一、二審法官期間,蔡彩貞辦案屢獲績優獎勵;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所作裁判時常獲選為具有參考價值。此外,蔡彩貞多次在最高法院等機關所主辦法律學術研討會代表實務界擔任與談人,展現法學專業素養。

司法院刑事廳期間,蔡彩貞穩健推動司法改革業務,貫徹刑事訴訟保障人權之旨,舉如建置刑事審判量刑預測資訊系統,解決量刑歧異所造成裁判不公問題;建構刑事沒收程序法及配套保全扣押程序等法規,落實沒收的制度目的,維護人民財產及訴訟上權益,頗受各方好評。

65歲的朱富美目前擔任監察院秘書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台大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律碩士、台大法學博士。

朱富美曾任實任檢察官逾28年,偵辦多起重大刑案,主動積極,成績優異。任職三審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期間,參與最高法院數件死刑及具重要法律原則案件,以及大法庭的言詞辯論,俱展現專業學養,並曾在總統府、行政院服務,歷練不同憲法機關業務與法制作業。

朱富美富研究熱誠,熟稔刑事法、刑事訴訟法、科技偵查法制、個資法與監察法制等,長期關心並發掘國內外最新刑事法律議題,從國際人權公約、立法例等角度,發表專業論文,研提興革意見。研究範疇含括憲法基本權如隱私權、通訊權、公平審判權等相關議題,論述成果豐碩。

現年59歲的陳忠五,現任台大特聘教授,台大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自法國取得博士學位返國後,即任教於台大迄今,並曾任法律學院副院長。

陳忠五長期從事民事法學研究,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民事責任法專題等科目,學術研究論著成果豐碩;陳忠五曾獲台大優良導師、教學傑出教師及特聘教授殊榮,於諸多著作中展現的分析說理及價值選擇,切合社會進步發展脈動。

陳忠五長年對法院裁判進行觀察及評論,相當瞭解審判實務的現況與問題,主張以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強保護勞動者、消費者、被害人等弱勢者權益,改善其法律地位,建構以人性尊嚴為本的財產法秩序。

此外,陳忠五經常應政府各機關邀請,參與法令修正研擬、學術出版、專業審查等工作,積極貢獻法學專業,他專精民事財產法領域,教學研究享有盛譽,法學服務參與廣泛,對於實現社會公義的堅持與立場,必能有助深化司法權對於人權法治的保障。

尤伯祥現年54歲,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尤伯祥曾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理事長,並創辦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長期投身公共事務,參與人權保障、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等民主深化工程,政治經驗豐富。

尤伯祥執業律師多年,在刑事辯護、釋憲實務及轉型正義調查均有豐富的理論研究及實務經驗。曾參與蘇建和案、徐自強案、江國慶案、邱和順案、蘇炳坤案等案件救援及聲請釋憲工作,並擔任司法院釋字第737號、755號、756號等多號與人權相關解釋的代理人。

尤伯祥兼任促轉會委員期間,召集完成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的調查報告;同時深耕刑事訴訟研究,著述相關論文,他兼長刑事辯護及釋憲實務,本於追求司法正義的使命感,致力人權保障工作不遺餘力,從事冤案救援成就備受肯定,對於守護台灣民主憲政秩序必能貢獻所長。(編輯:戴光育)11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