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憲兵營遭中共滲透 北檢依貪汙、國安法起訴4士官兵

憲兵211營遭中共情報人員滲透,北檢依貪汙、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四名士官兵。   圖:總統府提供(資料照)
憲兵211營遭中共情報人員滲透,北檢依貪汙、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四名士官兵。 圖:總統府提供(資料照)

[Newtalk新聞] 負責維護總統府維安的「天下第一營」憲兵211營,以及資通電軍竟遭中共滲透,4名士兵透過手機拍攝機密文件,傳給中共情報人員並獲取報酬,而4名士官兵合計收賄184萬元,台北地檢署今(6)日依貪汙、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4人,另對共諜黃男發布通緝。

北檢起訴書指出,賴姓中士與陳姓中士在民國110年底至111年初間起,陸續藉由黃姓被告介紹認識中共情報人員,並隨後遭吸收,而二人也在指示下,自111年4月起,傳遞憲兵營內機密公文給中共情報人員,其中,陳姓中士負責利用手機拍攝憲兵營內機密公文,再藉由賴姓中士轉傳給黃姓被告或中共情報人員。除此之外,陳姓中士還打算以化名方式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資料賺取報酬,但遭其他同袍拒絕。

除了陳姓中士利用手機拍攝機密公文外,北檢還發現,賴姓中士也曾在111 年 10 月 31日前利用手機拍攝機密公文,並傳給中共情工人員。在賴姓中士調離原任單位後,還吸收原單位的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黎姓上兵,黎姓上兵也隨後接手工作,將單位內機密文件傳遞給中共情報人員,而黎姓上兵退伍後,也用同樣的方式吸收林姓學弟,林姓學弟也在指示下,自113年1 月間起將單位內機密文件傳遞給中共情報人員。

經北檢調查發現,四名被告根據所提供軍中資料之機敏程度,獲取不法報酬。其中,賴姓中士收受新臺幣46萬元;陳姓中士收受45萬元;黎姓勝兵收受66萬4,100元;林姓被告收受26萬5,900元。由於上述被告所獲之金額為犯罪所得,所以均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之。

對於4人的犯行,北檢也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以及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規定,並犯同法第7條第2項之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等罪將四人起訴;此外,賴姓中士和陳姓中士也另外依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以及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3款規定,並犯同法第7條第4項、第3項之為大陸地區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未遂等罪將二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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