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學校午餐食安 台中市長:立即解約移送法辦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接獲檢舉有學校午餐供應廠商使用無溯源的棒棒腿,隨即積極查處,6月2日將廠商函送地檢署偵辦,並追回及取消業者食材獎勵金補助,也將處最重罰終止契約。台中市議會今(7)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吳呈賢除表達對於業者必須訴諸法律辦理零容忍,也肯定教育局及衛生局接獲通報後迅速處理。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嚴格把關食安,不採違規累積達一定次數才解約,而是一次就解約且移送法辦,對食安的要求及態度非常明確。

教育局表示,日前接獲檢舉該廠商供應無溯源的棒棒腿後,隨即於5月11日無預警跨局處聯合稽查該廠商及上游供貨業者;6月2日以疑涉偽造公文書罪、詐欺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廠商函送地檢署偵辦,並追回及取消業者食材獎勵金補助,也將處以最重罰終止契約。

教育局指出,該廠商供應台中市34校高國中小,包含高中9校、國中7校、國小18校,每校有數家廠商輪流供餐,該廠商每日出餐約計1萬餐。盧市長重視學校午餐的質與量,市府挹注學校午餐經費年年增加,教育局與學校也嚴格為午餐品質把關。

教育局強調,「孩子的健康很重要,對於罔顧食安的廠商,一定嚴辦!」當天聯合稽查結果,現場雖暫無查到業者以進口肉品混充國產肉品的具體事證,但業者無法在限期內提供雞肉進銷貨資料及國產可溯源食材證明,因此視為未提供國產可溯源標章的棒棒腿,教育局緊接著在6月2日以疑涉偽造公文書罪、詐欺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將廠商函送地檢署偵辦。

此外,教育局說明,依照中央規定,對於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的廠商給予獎勵金補助,全部生鮮食材須具有國產可溯源的標章,即可請領獎勵金,補助每人每餐10元,偏鄉學校則補助每人每餐14元,藉以提升學校午餐衛生安全。該廠商去年8月至今年1月領取獎勵金53萬9,290元,教育局全數追回之外,尚未撥付的獎勵金2月至4月計35萬5,785元也不予發放,另各校依契約對該廠商最重罰將終止契約。